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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无效之诉最后辩论 国民党:查清楚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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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9日电)台湾高等法院25日将举行选举无效之诉最后一次言词辩论。国民党文宣部主任赖素如今天质疑,仍有许多原告声请调查证据尚未调查,如何言词辩论?她呼吁法院调查清楚后再辩论。

高等法院以最速件,通知原告连宋律师团25日上午进行最后一次无效之诉言词辩论,这将是宣判前最后一次开庭审理。

赖素如表示,还有多达二十多名选票被冒领的证人,原告已声请法院传唤出庭作证,法院尚未传唤;原告声请法院传唤“死人投票”与“在监服刑人”等违法类型的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与主任监察员出庭作证,也没有传唤,如何言词辩论?

她说,依照选罢法规定,选举人如果没有携带印章改以指印或签名领票,需经过管理员与监察员共同会章证明,否则违法。但有高达七百多个(超过全国百分之五以上)投开票所监察员没有遵照规定监督选务,而是“预先交出”监察员印章给管理员,“并无亲自会章证明”,法院至今没有传唤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她表示,根据地方法院勘验笔录显示,有多处投开票所竟有“非选务人员”参与选务工作,这样不可思议的违法疏失,法院也没有传唤相关证人调查。

赖素如说,原告律师团经八次声请法院准许阅览选举人名册而不可得,这样根本无法厘清包含以上的各项疑点。原告这些声请非无的放矢,而是为了国家政治发展的未来,也涉及诸多选务缺失的导正。

赖素如表示,种种应调查却未调查的项目,让人担忧这次选举无效之诉将跟日前宣判当选无效之诉的状况一般,同样是在“调查不周延”的情况下径行宣判。

她呼吁法院调查清楚后,再做言词辩论,并尽速准许原告各项声请,让明显的违法疏失得以顺利调查,使这次选举无效之诉的判决能够公平公正,使两造双方以及社会大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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