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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可能修法增列参选党主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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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十六日电﹞民主进步党现行党职人员选举办法规定,入党满一年和缴纳登记费,就可登记参选党主席。为杜绝有人只是藉由参选来打知名度或利用人头党员优势意图操纵党机器,民进党下周二召开中执会时可能修改上述办法,增列参选党主席候选人的积极和消极条件。

民进党内人士透露,党职人员选举办法修改的可能方向是,未来登记参选党主席者将符合一定党公职条件,例如曾经担任县市首长或是担任立委达二届以上,才能参选,藉以杜绝有人利用参选来打知名度,或是意图以人头党员的优势操纵党机器。

根据党职人员选举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举人名册由中央党部指挥监督各级党部编造,于选举投票日前三十日呈送中央党部组织推广部核定。目前民进党组织部已经进行相关的选举规划,草案将由下周一主管会议确定后,提交下周二中执会通过,确定相关选务作业。

党职人员选举办法规定,党主席直选的选举投票公告,中央党部应于选举投票日二十日前为之。候选人登记期间自选举投票公告发布的翌日起算,不得少于五日,有意参选党主席者在登记期间,向中央党部办理登记。

党内人士透露,一旦中执会敲定党主席选举投票日之后,相关的选举作业将随之展开,至于是否举办党主席候选人的政见发表会或是辩论会,将由有意参选党主席者磋商后决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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