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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震灾 台外交部统筹救难事宜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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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七日电)印尼大地震引发海啸灾情,台湾外交部今天遵照行政院紧急应变会议决议,统筹协调相关救难及赈灾事宜,外交部将关注后续情势,提供民众与受灾国各项必要协助,善尽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责任。

外交部表示,印尼苏门答腊西岸外海昨日发生强震及大海啸,除造成受灾国民众死伤惨重及巨大财产损失外,也有部分外籍游客遭海啸卷走失踪,这是有史以来因海啸引起最严重的天然灾害。

外交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政府派驻印尼、泰国、印度、孟加拉及马来西亚等五国代表处联系,并请各驻处与驻在国政府及相关单位保持联系,设法协查在各国受灾区商旅民众行踪与伤亡情形,并与各国政府相关单位协调了解,台湾有无必要派遣救难队或医疗团前往搜救及提供相关赈灾物资。

外交部说,为及时展开具体救灾行动,外交部已遵照行政院副院长叶菊兰上午召集政府各有关单位及救灾机构举行紧急应变会议指示,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外交部表示,第一、外交部已代拟陈水扁总统致各受灾国元首或政府首长,对灾情及灾民表达台湾关怀与慰问的电报,并已在今天电发给各有关国家元首及政府首长。

第二、外交部已宣布台湾政府决定捐赠人道救助援款给各受灾国政府,包括印尼十万美元,泰国、印度及斯里兰卡等三国各五万美元。

第三、外交部已协调由外交部非政府组织国际事务委员会、内政部消防署、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鼓山、世界展望会及慈济功德会等单位组成一个十人救难评估小组,明天上午携带赈灾物资,包括帐篷、睡袋、医疗物品及食品等约三至四万吨,前往印尼政府在棉兰设立的急难中心,协助赈灾并了解灾情实况,及评估台湾可提供的协助。

第四、外交部规划由外交部非政府组织国际事务委员会为国内紧急应变协调窗口,整合各部会资源,透过驻外代表处提供各受灾国所需物资资讯,作为民众捐赠的参考,并协调民间NGO设立捐款专户,接受民间小额捐款。外交部紧急救灾专线为0912-581007。

第五、外交部晚间在领事事务局网站发布“橙色”旅游警讯,提醒民众近期勿赴灾区,维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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