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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名单公告 大选今正式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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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中伐举委员会昨天公告台湾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候选人名单,一号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副总统候选人吕秀莲,二号总统候选人连战、副总统候选人宋楚瑜。

 法定竞选活动期间今日起跑,每日竞选活动时间为上午七时起至下午十时止,象征选战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

 根据规定,凡是竞选活动超出规定时间,如果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都将被处以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经制止不听者,还可以按次连续处罚。

 虽然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名册要到本月二十九日才会完成编造,但根据统计,预估这次选举约有一千六百四十余万人,相较上次总统大选一千五百四十六万余人,约成长一百万人,地方选委会统计这次返国行使选举权选举人登记查核结果预定本月二十三日前陆续汇报给中选会。

 台湾全国各地方选举委员会这两天已经编印完成选举公报,预定三月十七日以前将并同投票通知单分送至选举区内各家户。

 台湾官员说,由于公民投票作业系准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相关规定,因此虽然公民投票与总统副总统选举都将预定三月初同一时间公开陈列“投票权人名册”、“选举人名册”,但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选举人名册”必须在乡、镇、市、区公所陈列、公告阅览五天,“投票权人名册”则将比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交村、里在村、里办公处分邻公开陈列、公告阅览五日。

〔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中伐委会昨天(二十日)正式公告总统副总统选举候选人名单,台湾财政部国税局表示,即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投票日为止,对总统候选人的捐赠经费可做为明年申报综合所得税列举扣除额之用,其中,个人对候选人的捐赠可扣抵上限为二万元,营利事业列报捐赠总额则以三十万元为限。

 国税局表示,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竞选活动经费捐赠扣除额分为“个人”和“营利事业”。

 在个人部分,对于候选人的捐赠可扣抵上限为二万元,若是个人直接对政党的捐赠则为二十万元,两者皆可申报综合所得税的列举扣除额。

 至于营利事业方面,对于候选人竞选活动经费的捐赠,则以新台币三十万元为限,对依法设立政党的捐赠,则不得超过营利事业所得额的十%,且总额不得超过三百万元。

 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对竞选活动经费的捐赠,只要是在候选人名单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的捐赠期间内,且未超过捐赠限额者,得列为费用;不过,营利事业如果连续三个年度均发生营业亏损情形者,则不得捐赠竞选经费。

 国税局强调,申报时,须检附经中选会会同财政部核定的收据格式正本,才可作为明年报税列举扣除之用;也提醒纳税义务人,若有此项捐赠者,请务必妥为保管受捐赠人开立之收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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