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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嘉:监院应查涵碧楼贱租案 连宋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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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静台北十六日电)民进党籍立委罗文嘉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全台最贵的饭店涵碧楼,原为国家资产,却由私人以新台币三亿元将承租权利转让,且涉嫌违法贱租,连宋等四位省主席都有责任;罗文嘉要求,监察院应调查,追究责任,并重订租金或收回重新招标。

历经半年的调查,即将入阁的罗文嘉(台北市)下午在立法院公布“涵碧楼弊案调查报告”,要求监察院调查涵碧楼如何从国家资产变成私人财产。

罗文嘉说,涵碧楼别墅群为国有财产,民国四十六年起由励志社经营,但后来发现励志社为国民党党营事业后,于民国五十九年收回省府经营,民国七十七年,省府“涵碧楼招待所管理委员会”撤销,改由涵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办理租赁,完全被私人化。

罗文嘉指出,民国八十七年,原招待所主任丁显文却以三亿元将权利卖给乡林建设,平白赚三亿元,或许乡林建设不知情,但农委会在民国八十九年贱租涵碧楼给乡林建设,明显违反国有财产法。

罗文嘉表示,涵碧楼住宿一晚要价一万五千元,但承租国有地,以九十一年租金两百五十三万元计算,一天租金仅七千元,不及一个房间的价格,与晶华、君悦饭店年租金一、两千万元相比,仅五分之一或及十分之一,明显偏低。他强调,历任四位省主席邱创焕、连战、宋楚瑜、赵守博都有责任,监察院应介入调查,追究丁显文不当得利部分,至于涵碧楼的租金问题,应重订或是由政府收回土地,直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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