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也搞株连 姐妹同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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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李小春姐妹﹐因为当地拆迁搞株连九族政策﹐被迫同一天与丈夫离婚﹐并被从县城调往偏远的乡镇。

据<<新京报>>5月8日报导﹐2003年7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该县县委宣传部的一份材料显示,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体20余家。

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下称“136号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挑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

136号文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并“继续做好所包被拆迁户的所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今年4月27日,嘉禾县政府某部门负责人李滔(化名)在一份拆迁协议上签字,虽然那栋老房子的产权属于他67岁的老父。 李滔的父亲对有关政策十分愤怒:“搞这样株连九族的拆迁,嘉禾现在是父子关系紧张、夫妻离婚、兄弟反目。”

李小春姐妹都是教师。李小春原本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车头中学教英语。她们的父亲李刚皇则是一个不合作者。在嘉禾县繁华的中华东路,李刚皇的私宅是一栋四层的临街楼房,建筑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临街设有两个大店面。

去年7月,这栋房子列为被拆迁对象。但李刚皇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太不合理”,一直拒绝签订拆迁协议。

去年12月20日,嘉禾县政府派工作组准备强行拆迁李刚皇的房子。争执中,李刚皇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至今,房子未被拆,李也一直没有出院。

但压力却集中到了李小春姐妹身上﹐ 家中老父不肯签拆迁合同,女儿两对夫妇在单位的压力可想而知。去年9月28日,嘉禾县人事局向教育系统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对李小春、李红梅“暂停在本单位的现有工作一个月(9月30日—10月30日)”,转做父亲李刚皇的工作,完成“四包”任务。

去年9月26日,28岁的李小春与在县公安局当民警的丈夫离婚。同日,她的姐姐李红梅与姐夫———嘉禾县委办公室的一位秘书离婚。“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不能因为父亲的事连累他们的前途吧。”李小春说。

事实上,对李小春、李红梅姐妹而言,离婚只是她们为拆迁问题付出的第一个代价。离婚后,两姐妹并不能回避她们自己的“四包”责任。

2月9日,两姐妹收到盖有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县长李世栋印章的一份督办卡,最后期限下达:“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3月5日前腾空房子”。

面对最后通牒,李小春反而认为:“上面这样不讲理,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还不如支持了父亲的决定。”

后果随即产生,两姐妹双双被嘉禾县教育局从县城调往偏远的乡镇。

在嘉禾,最终受到处理的教师并非仅李小春姐妹。而那种“不是办法的办法”,目前已成为嘉禾县一些家庭的选择。

2003年7月,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在县城新建的体育馆举行。当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显示,当天在体育馆旁,几条醒目的横幅上有如下字样: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动摇。”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

“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嘉禾县对珠泉商贸城的态度显然可以从中窥得一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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