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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人民币 印刷厂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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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金城、杨政郡、孙义方╱综合报导〕检调昨天在台中市查获昱翔印刷厂涉嫌印制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及美元伪钞,伪造产品种类繁多,历来罕见,且伪造技术精良,几可乱真,一般人很难辨识真伪,印刷厂形同各种伪造有价证券的代工厂(OEM )。

检调人员当场拦下已封箱准备出货的五十二箱人民币伪钞,逮捕负责人林来赞(四十七岁 )、司机王威振(二十二岁 ),林嫌供称是受屏东的周姓男子委托,以八十万元代价印制人民币。

检调并在现场查获一批几可乱真的伪造人民币成品一亿零四百万元、人民币版模五十五块、五十八张CB版百元伪造美钞及美钞版模七块,并起出五百多张彰化银行及玉山银行伪造支票、五十余张金门高粱酒伪造商标及印刷机具一批。

检调初步了解,幕后的伪钞集团涉嫌将伪钞走私到中国洗钱,并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据了解,昨天先收网破获人民币和美元伪钞印刷工厂,仅是检调追查的一条线而已,真正锁定的是另一尚未现踪的美元伪钞工厂,办案人员形容后续查办的才算“大脚仔”。

检调并进一步发现伪钞集团近年与贩毒、贩枪集团有合流趋势,以伪钞在对岸洗钱、购买枪毒回台。

台南县调查站费了一年多时间布线,三、四个月前接获线报,指伪钞集团在台印制人民币及美元伪钞后,走私到中国地区,透过赌场、特种行业、乡下地区洗钱,经循线追踪,发现位于台中市精忠街的昱翔印刷厂涉嫌重大,昨天会同台中市调查站,向台中地检署声请搜索票,对该印刷厂进行搜索。

昱翔印刷厂是合法营运中的印刷厂,平常就受委托印刷一般印刷品,印刷机具一应俱全,检调人员并查扣二台双色印刷机、一台裁纸机、制版机和人民币、美钞网版模。

林来赞供称,他从事印刷工作已经有八、九年,虽然知道印制伪钞及商标是违法的,可是景气太差,他一直没有接到工作,为了支应家中费用,本月初在绰号“阿不拉”的友人引介下,与年约四、五十岁的周姓男子认识,周某亲自从屏东北上商谈,言明纸张、印刷版都由周某提供,他只是代工印制而已,因而才会接下整个印刷伪钞工作。

他说,原定在昨天把印刷好的伪钞,载运到屏东交流道,届时就会有人将货取走,不料却在装车出货时被查获;至于其他伪造的美钞、银行支票及金酒标签,都是别人拿来给他参考的,他还没有开始印制。调查人员连夜将林某押回台南县调查站侦讯。

扰乱金融 判刑过轻

﹝记者赖仁中、杨金城╱特稿﹞伪造人民币集团常选择在台湾或东南亚设厂,这使中国政府抓到口实,每回台湾治安单位破案,对岸就习惯性地,诬指台湾人伪制人民币,是意图扰乱中国金融,内行人却知,集团不在中国设厂的因素之一,其实是为了保命。

据了解,新台币防伪功能强,比较起来,伪造人民币和美钞反而容易许多,且因台湾伪造新台币的刑责比伪造人民币、美钞的刑责来得重,中国地区查获伪造人民币判死刑,目前伪钞集团大都偏向伪造人民币及美钞,使台湾成为伪造人民币和美钞的重要输出地之一。

中国政府对于伪造人民币案件,向来严厉,动不动就祭出极刑,像九年前,一艘台湾渔船载着三千万元伪造人民币海上丢包,被中国公安逮获陈正德等三名台湾船员,结果三人中有两人已被处决,犯行较轻的陈安静运气算好,被处缓执行二年后下放劳改。

人民币在台湾,并非国币,所以台湾执法人员查获伪造人民币案,被告触犯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伪造有价证券罪,也就是情节再重大,顶多也只被判处十年之刑;被关十年和要你命,有天壤之别。

因而伪造人民币集团宁可麻烦一点,选择在台湾或靠近中国较近的第三国设厂,这样就算被抓,就可逃过死劫;至于把人民币送往中国“销赃”部分,集团核心会找外围或下游分子去干,或把伪钞送交与之勾结的中国籍人士即止,自身则尽可能不踏进中国大门一步。

前述“海上丢包案”就是典例,该案爆发后,台湾也循线追踪,认定在台的周姓等三名男子涉及同一案,将他们逮捕,三人只被依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最后还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确定。

但若被台湾执法人员查获伪造新台币,触犯的是“妨害国币惩治条例”,将被处五年以上至无期徒刑之刑,若进一步造成严重扰乱金融情事,也可能被处死刑;但一般伪钞集团犯行要达到“扰乱金融、情节重大”的构成要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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