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报告谈当今国际威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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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德内什涅拉报导) 联合国公布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报告,讨论当前重大的国际威胁和挑战。联合国这份文件讨论的两大重要议题是武力的使用和恐怖主义问题。

*目的:为解决紧迫安全问题*

这份报告是联合国为目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些最紧迫的安全议题寻找解决途径的一个尝试。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去年任命一个由前外交官和世界领导人组成的16人专家小组,为安全问题寻找答案,结果就产生了这份长达99页的报告,内容涉及核不扩散、集体安全、恐怖主义、以及联合国改革等诸多议题。

前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斯考克罗夫特是报告的作者之一。他说,报告讨论的问题是60年前联合国成立时并不存在的问题。他说:“在1945年,我们担忧的只是国与国之间的冲突。现在考虑的则是国家内部的冲突,是恐怖主义,这和主权国家没有任何关系。在1945年,联合国成立的基础是成员国的主权独立,也就是说,联合国不得干预任何基本上发生在成员国司法权限范围内的事件。从那以后,比方说,我们有了关于种族灭绝的公约,还有其他一系列的文件说,如果一个国家严重忽视对其公民的责任,那么联合国不得不干预。”

*议题:何时动武是适当的?*

报告涉及的另一个主要议题之一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在没有征得联合国安理会批准的情况下动用武力是适当的?这个问题是在2003年3月提出来的,当时美国在没有得到联合国支持的情况下出兵伊拉克。安南认为伊拉克战争是“非法的”。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没有必要改写或是重新阐述《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关于允许遭受袭击的国家使用武力的规定。另外, 报告说,“根据长期以来的国际法的原则,一个国家在遭到迫在眉睫的攻击威胁时可以采取军事行动。”

澳大利亚前外长埃文斯也是报告的撰写人之一。虽然埃文斯没有对美国出兵伊拉克做出特别评论,但是他说,对自卫的概念有严格的限定。 他说:“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宪章第51条并不允许对那种可能是真实的、但不是迫在眉睫的、是有些距离的威胁采取单边行动。举个例子,如果所说的威胁是一个潜在敌对国家发展核武器的能力,有人争辩说,有必要在这个国家发展核武器的初期拔掉它的核设施。这种说法也许有道理,但是要拿到安理会讨论,取得国际社会的集体认同。这不属于适当自卫的范畴。如果承认在那种状况下的有权自卫,那就不仅仅是承认一个国家有这种自卫权,而是承认所有国家都有这种权利。坦率地说,那样就乱套了。”

用报告中的话说就是“允许一个国家这样做就是允许所有的国家这样做。”

*议题:何为恐怖主义?*

这份报告也重点关注了恐怖主义问题。 几十年来,联合国一直在争取为恐怖主义下定义,但是都没有取得成功。报告说,“没有一个大家认同的清晰的定义,这削弱了对抗恐怖主义的道德立场,也损害了联合国的形像。”

埃文斯说,16人小组一致认为,对平民进行杀戮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他说:“最基本的概念是,恐怖主义行为是出于政治目的而对平民和其他非战斗人员采取的暴力行为。如果我们可以达成这种国际共识,我们就可以在过去20多年来阻碍国际系统发展的这种辩论中取得突破。我们小组来源广泛的16个人就达成了这种共识,而这种辩论包括关自由战士问题、国家恐怖主义问题、袭击穿制服的人员是否也算是恐怖主义等问题。”

埃文斯说,当务之急是联合国大会应该尽快完成关于签署一项全面的恐怖主义公约的谈判。

这份报告已经散发给联合国的191个成员国,预计将于今年9月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时候在纽约对这份报告进行辩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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