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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家淦故居附属建物指定为古迹 北市府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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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九日电)位于台北市重庆南路二段的中华民国台湾前总统严家淦故居及附属建物,其中故居建物主体为国定古迹,但台北市政府将附属建物“大同之家”与网球场指定为市定古迹,所有权人台湾银行不服提起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驳回台银之诉,判决市府胜诉,本案仍可上诉。

严家淦故居包括日常起居建物主体、接见外宾用的附属建物“大同之家”,以及供日常休闲运动的网球场一座,台北市政府在八十九年四月邀请专家学者实地勘查并开会讨论后,公告为市定古迹,内政部九十一年一月进一步公告为国定古迹,但仅限于严家淦起居建物主体,“大同之家”与网球场则令台北市政府另为适当处分。

台北市政府因此在九十二年一月公告解除严家淦故居的市定古迹指定,但同时再次指定“大同之家”与网球场为市定古迹,土地所有权人台湾银行认为台北市政府违反内政部指示,诉愿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台湾银行在法院审理期间主张“大同之家”与网球场建造年代并非久远,且结构破损简陋,并无特殊值得纪念之处,北市府率尔指定为古迹,有过于浮滥之嫌。

台北市政府则主张考量“严家淦故居”古迹的完整性及未来规划为纪念馆的整体性,并见证台湾战后官用建筑式样及勤俭建国价值,认为不宜仅以年代为是否指定为古迹的唯一考量,“大同之家”与网球场因其被历史重要人物使用过及其稀少性,仍有指定为古迹的必要。

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台北市政府在指定“大同之家”与网球场的过程严谨,且紧邻国定古迹“严家淦故居”,足以反映当时官邸特色及刚起步的现代化生活方式,“为纪念人物精神风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仍具有稀少性及值得保存等情状,驳回台银的诉讼声请,判决台北市政府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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