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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反分裂法 将修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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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中国人大会议将在三月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为反制中国向国际宣传武力侵台的法理性,台行政院院会今将讨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公投适用事项新增“领土变更案之复决”,做为宪法修正案的配套立法。

修正草案原本在去年十二月一日即要由行政院院会通过,送立法院审议,但当时因选举在即与美方关切等内外考量下而暂缓;此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又与之前政院拟提出版本有所不同,原修正草案列有新增公投范围包括“修宪议题之创制”,但今日送院会的版本则已删除。

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解释说,因“修宪程序属宪法保留事项,必须规定在宪法里头”,不另规范;但据知,这项动作与美方高度关切有一定的关连性。

虽然公投范围无法大幅突破,但草案仍在公投适用事项中新增“领土变更案之复决”,做为之前立院所通过宪法修正案的配套立法。

至于草案提出时机是否与中国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有关?陈其迈不愿证实,强调这不该扯上意识形态,行政院是纯粹配合立法院的修宪程序,并落实人民的公投权利。

行政院新版“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重点包括:删除违反直接民主原理的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组织设计,并明定由各级选委会主管办理公民投票事宜;大幅降低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数门槛,由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千分之五(约八万人)以上,降为万分之五(约八千人)以上。

草案并适度降低全国性公民投票连署人数之门槛,由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五(约八十万人)以上,降为百分之二(约三十余万人)以上;草案也增订行政院就重大政策,得经立法院之同意,交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公民投票。

有关核四公投促进会等团体要求“更大幅度”降低连署与提案门槛的主张,草案仍维持原先行政院政务审查时所订定的降低版本;陈其迈对此说,这是因为草案已经大幅降低。针对防卫性公投,草案则加以维持,并使相关程序规定更加明确。

另外,鉴于之前国防公投多数赞成却因投票人数不足而未具法律效力,草案也删除投票人数须达投票权人二分之一以上之“投票率门槛”规定,并依民间团体之建议,将通过门槛修正为仅须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投票权人总数百分之廿五以上者,即算通过而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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