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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连署 小客车后座 强制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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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四年前立法院修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小客车前座驾驶及乘客强制系安全带,避免不少悲剧,今年5月份发生严重车祸、“捡回一条命”的立委陈朝龙正连署提案,希望修法强制行驶高速公路时,后座乘客也系上安全带,已获数十人支持。交通部表示愿意检讨。

根据国内调查,这几年车辆后座旅客因未系安全带而被抛出车外致死案例,高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伤的前三位。

陈朝龙依据警察大学研究指出,六十公斤的旅客在时速九十公里的车辆内遭遇碰撞,因为惯性作用,将产生每秒一千五百公斤的强烈撞击力,所以高速行驶中,人体有必要固定,否则一旦发生碰撞,很可能被甩出车外致死,尤其是未系安全带者。

另日本东京大学统计一九九五年至1999年日本十万件车祸事故,发现后座未系安全带的死伤率,较系安全带的驾驶及有系安全带的前座乘客高出五倍,另如果汽车后座乘客系安全带,意外发生时,不会产生猛烈碰撞力,可使前座乘客死亡率减少八成,显示后座系上安全带具高度重要性。

陈朝龙表示,德国、法国、英国、澳洲等先进国家及美国部分州郡均已立法,规定驾驶人及前后座旅客一律系安全带,为了乘客安全,台湾也应立法限制车辆后座乘客系上安全带。

交通部路政司长李泰明表示,高速公路警察局及高速公路局都曾研议修法强制规定,行驶高速公路车辆后座也应系上安全带,在立法院曾经引发官员及立委热烈讨论,但担心如采强制规定,许多车辆后座可能没有安全带设施,当时交通部决定阶段性处理,先强制规定前座及后座搭乘儿童安全座椅的婴幼儿,后座部分日后检讨,如今时机是否已经成熟,交通部愿意检讨,并听取各方意见。

交通部官员表示,现在出厂新车,车内安全带装置数量跟申请登记载客人数必须相符,因此送验合格的新车都已不再有以往座位数比安全带数量多的情况。

台湾现行规定,违规未系安全带,一般道路罚锾一千五百元台币,高速公路则罚三千至六千元台币。

陈朝龙 用生命立法

记者刘力仁╱专访

“一瞬间的猛力冲撞,我当场昏迷,送医后发现左小腿骨折,右半脸颧骨全碎,眼窝被眼镜镜片刺伤,右眼眼珠还掉出来,这条命救得回来简直是死里逃生。”立委陈朝龙提起这段往事还心有余悸。

今年5月廿1日上午,陈朝龙搭自小客车从汐止往瑞芳的途中,在高速行驶状态中,右前轮突然爆胎,车辆失控向右快速打滑撞向电线杆,当时他坐在后右座闭目养神,在毫无防备情况下,被抛向门边,撞断脸部颧骨及左小腿,眼窝也严重受伤,右眼眼珠还掉了出来,所幸没有刺到眼睛。

经过三次大手术,医生从陈朝龙左脑取下一小块头骨,替代已经碎掉的颧骨,进行右眼眼窝重建,现在视力缓慢地恢复,左小腿则打了十几条钢钉。

陈朝龙表示,自己受伤严重,但司机安然无恙,不仅他自己纳闷,前来关心的亲友,也都认为很离谱,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司机系了安全带而他没有。

他认真搜集资料发现,小客车后座危险性其实不亚于前座,但现行只规定前座要系安全带,容易造成后座乘客心态轻忽,有潜在的高度危险,因此他决定本会期全力推动修法,规定行驶高速公路的小客车,后座强制系上安全带。

短短几天时间,获得跨党派数十名立委连署,陈朝龙说,很多人为他难过,他其实觉得自己算幸运了,他搜集许多案例,和他类似的车祸情节,不是人被摔出车外身亡,就是猛力撞击后脊椎损伤半身不遂或是头脑受损,变成植物人。

陈朝龙说,他至少头脑四肢正常,可以继续工作,自己没有这样鬼门关走过一回,真的不知道后座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他这次可以说是“用生命立法”,用生命见证后座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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