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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议员质疑市医整并雇用大量无照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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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三十一日电)台北市议员李建昌、周威佑今天举行记者会指出,市立医院整并后,雇用大量无照药师,并号称为“药师助理”,但法令并无“药师助理”规定,要求立即检讨改善;市医回应说,经过国家考试,多数“药师助理”十一月将取得药师执照。

李建昌指出,市医整并后,药师大量离职,基层药师人力出现断层,为解决人力荒,市医药剂部走偏锋,雇用十五位尚未取得药师执照的药学系毕业生担任无照药师,号称“药师助理”,市民用药堪忧,且涉法律责任问题。

他说,市医涉嫌违法,根据药师法规定,药品调剂为药师业务,如未取得药师资格,擅自执行药师业务,违反药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李建昌研究室并提供录影资料说,大量雇用无照药师的市医院区,以仁爱院区六位、中兴院区五位最多,并涉实际调剂药品行为,要求市医立即检讨改善。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药剂部主任谭延辉表示,护理界有“实习护士实施要点”,但药学界缺乏实习药师实施要点,所以没有法源说可以或不可以有“药师助理”;可能法源依据是优良的药剂作业规范。

谭延辉说,某些技术部分可由非药师执行,例如选择正确药物制剂、检查失效期、数取正确数量、放入药袋、包装制剂、耗财物品请领等;有关专业判断部分,例如用法是否合宜、病患是否有禁忌症,必要时建议处方医师更适合的药品或用药方法等,须由药师执行,不能交由“药师助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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