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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稽查工业区下水道 排废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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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六日电)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年一至八月,针对台湾工业区内下水道进行专案稽查,结果发现,区内工厂偷排废水比例高达四成;在全国四十九处工业区中,有十五处有雨水道管理不善问题,比例达三成,显示工业区内偷排废水情形仍严重。

环保署共稽查污水处理厂及区内工厂三千五百五十九家次,并处分一百零四家业者,其中属工厂偷排废水件数比例达百分之四十;联合污水厂处分二十五家次,以中坜、永安工业区分别遭处分三次最多。

另工业区内工厂处分总计达七十九家,以桃园龟山、大园、高雄临海、仁大、云林斗六及新竹工业区分别遭处分均达五家次以上较多,其中又以大园工业区遭处分十五家次最为严重。

专用下水道系统管理不佳或雨水道疑似受污染者也有十五处,达三成左右,包括林口工三、林口工二、龟山、大园、中坜、平镇、台中港关连、全兴、芳苑、斗六、大里、桃园幼狮、宝源机械、光华、新竹等工业区,其中平镇、台中、全兴及光华等四处工业区,现场查核时,更发现有工厂偷排废水至雨水道。

环保署表示,经分析业者违法而受处分原因,违反放流水标准者占百分之五十三,另绕流偷排处分案件比例也达百分之四十,显示放流水不符排放标准及绕流偷排仍为工业区水污染管制的重要问题。

为遏止再有不肖业者偷排废水,环保署强调,对于违法的工厂或管理不善的工业区,都将依法处以最低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上的罚锾,且按一年内偷排次数来提高罚锾倍数,同时并考虑研拟新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偷排工厂应加装连续水质监测及录影监测设施,并与环保机关连线,以达到吓阻不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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