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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县府与饭店集团签定梅花湖渡假村开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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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十四日电)宜兰县政府今天与立德饭店集团签定“梅花湖渡假村BOO开发案”,立德饭店与其他合作业者将投资超过新台币十三亿元,于冬山乡梅花湖畔规划兴建一处面积广达六公顷的观光游憩渡假村,并于三年后陆续分三阶段完成。

宜兰县政府继上个月与国宾饭店集团签署“南澳养生休闲渡假园区”开发案,未来三年内将在南澳地区打造一个以人工湖景为中心的渡假中心后,今天又与立德饭店集团签定“梅花湖渡假村BOO开发案”,让宜兰县未来可望再增加一座五星级的渡假中心。

宜兰县政府工商旅游局长陈鑫益说,冬山乡梅花湖原名“大埤”,经前总统蒋经国认为梅花湖状似五瓣花卉,颁名为“梅花湖”后,声音远播。梅花湖目前的环湖道路旁遍植花卉,并有吊桥可衔接湖心的小岛,附近又有号称全省道教总庙的三清宫,是假日的好去处。

他表示,“梅花湖渡假村BOO开发案”于十月底经县政府审核通过,成为县府第一宗观光游憩的BOO开发案。未来此处将交由民间业者投资兴建、拥有所有权,并自行营运,或委托第三人营运。由于这项开发案投资金额超过十亿元,业者将享有县府租税。

业者表示,梅花湖渡假村开发案预定于三年后完成第一期开发,规划兴建一栋三层楼的建筑物,内有一百七十二间客房、两间总统套房,另有餐厅、休闲设施及SPA部门。第二期规划兴建六十多间顶级景观villa,第三期预定完成可容纳上千人的水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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