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矿难频发中国政府要矿主下井

标签:

【大纪元11月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袁野2005年11月7日华盛顿报导)中国河北和山西等地再次发生多起矿难事故,造成至少30多人死亡。同时,中国政府推出新措施,要求煤矿负责人与矿工一同下井。中国劳工权益人士指出,这项规定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执行力度。

*迫使负责人管理人带班下井*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文件,要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规定要求各类煤矿企业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同时严禁违规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规定同时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就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或中国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通报,并把生产安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评论:问题在于能否落实*

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工通讯的国际代表蔡崇国认为,这项规定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问题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落实。

他说:“地方的领导和煤矿的领导说要和工人一起下井。但是谁知道他们做不做呢?没有任何一个监督机构知道他们是否下井。只有工人们知道。但是工人没有发言权。所以这样的措施如果执行,就是有用的。问题是,它像中国的很多法规和政府命令一样得不到执行。关键在这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须独立监督*

在执行方面,中国发改委和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规定警告煤矿管理层不得弄虚作假,并要求下井带班的煤矿负责人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登记存档。

中国劳工通讯国际代表蔡崇国认为,关于登记存档的具体规定说明中国政府意识到“同上同下”的新措施可能会遇到煤矿管理层的阻力。不过,登记存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漏洞。

他说:“要是(矿主)自己来填这个表,那是没有用的。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工人组织来填。即使要让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来填这个表也很难做到,因为很多监督部门也是很腐败的。而且他们人数很少,无法监督各个矿山的领导人。”

*上半年矿难频发*

几乎就在这项措施出台的同时,中国再次发生多起矿难事故。星期天,河北邢台县一座石膏矿发生坍塌事故。目前至少已经有19人死亡,21人失踪。

同一天早些时候,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一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至少15人死亡,1人失踪。

仅今年上半年,中国就有2千7百多名矿工遇难,其中2月的辽宁阜新孙家湾矿难致死212人,8月的广东兴宁矿难又死123人。中国的采矿业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

*要让矿工组织起来*

中国劳工通讯国际代表蔡崇国认为,中国政府近年来已经陆续推出了很多措施治理矿业,但是并没有收到什么效果。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措施都没有从体制上保障矿工的权益。

他说:“第一个,一定要让煤矿工人组织起来互相监督,在矿下采用安全的生产技术。同时,能够监督矿山领导和矿山老板。另外,煤矿安全生产投资要真正能够用到节骨眼上。在煤矿发生安全隐患的时候,矿工要有权力拒绝下井,而且不能因为拒绝下井被解雇。同时,组织起来的工人要和安全监督部门建立直接联系,不经过矿山老板。”

目前,煤仍然占中国能源总需求的四分之三。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导致许多煤矿主全力开采,而忽视了生产安全。 另外,采煤的巨额利润也吸引了一些政府官员以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其中,不仅滋生了腐败问题,同时进一步削弱了政府对采矿安全的监管。

中国政府加强矿业管理的最近一项措施包括强令所有在煤矿入股的官员撤出投资。新华社报导说,全国已有4千多名官员报告了在煤矿的入股情况,这些官员拥有的股份共价值6.53亿元人民币。

相关新闻
胡少江:中国官员岂止染指煤矿?
组图:2天3起矿难50死 大陆网友痛批
中国黄金周发生三起矿难 39人死亡
新疆矿难14遗体全找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