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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腐行动联盟主张 检察总长由国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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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十九日电)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检察官陈志铭今天表示,现行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属于单一行政权任命,但不应跳过国会有权审查提名人的程序,因为国会代表人民对执政监督,如此经由双重合议建立的检察体系,才能树立检察总长的中立性。

泛紫联盟与司法改革基金会、检改会等民间司改团体组成的反贪腐行动联盟,上午召开记者会,不满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与法务部,在十二月十三日朝野协商时,杯葛、反对规范检察总长任命、任期,以及成立中央特别侦察处的法院组织法,导致协商破裂。

检改会召集人陈志铭指出,依照目前体制,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属于单一行政权任命,但检察总长这么重要的职位,应该要有任期但不宜过长,更不能回避民意与代表民意的国会监督,如此经由双重合议建立的检察体系与被任命的检察总长,“才会有比较中立性空间”。

他说,唯有检察总长中立性不容质疑,才能仿照韩国现行大检视厅的体制,直接在总长辖下设立中央特侦处,查察高官巨贾有无贪渎不法。

陈志铭表示,其实法院组织法最早是由第五届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邱太三、段宜康等三十四人提案,几经辗转,再由第六届党籍立委蔡启芳(嘉义县)领衔,会同跨党派立委共六十人提案连署。

他说,今年九月二十七日该法付委审议后决定迳付二读,十一月八日院会裁定交付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主持朝野协商,但协商过程中执政党团与法务部反对,可能是担心该法会剥夺法务部权限、不利执政党。

泛紫联盟召集人简锡 (土皆)指出,反贪腐行动联盟会持续监督朝野协商过程,并公布以技术性手段,干扰法案三读的个别政党或立委,将发动选民以选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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