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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强制分类上路 环署展开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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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日电)第二阶段垃圾强制分类政策,明年起将于全国全面实施,为加强民众养成排出垃圾前先行分类的好习惯,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十二月起,展开全国性的宣导工作,落实垃圾减量的目标。

“垃圾强制分类”政策今年元旦上路,第一阶段全面实施的县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宜兰县、台中县及高雄县等十个县市;明年起则全国全面实施。

垃圾强制分类政策规定,民众在排出垃圾前,应先自行区分为一般垃圾、资源垃圾及厨余三大类,否则不仅不准清倒垃圾,还会面临新台币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告发处分。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第一科科长张旭彰今天表示,明年起,将全面执行破袋稽查及劝导工作,并先行给予三个月的劝导期,期间若发现有未分类情形,会当场告知分类的方式,再请民众当场分类或带回再分类,否则将不准民众将垃圾排出,如违反分类规定且屡劝不听者,则会直接开罚。

他指出,垃圾强制分类第一阶段实施的十个县市,若与去年同期比较,今年一至十月的垃圾清运量减量率达百分之十、资源回收量成长百分之三十;厨余回收量也成长达百分之六十五,显示垃圾强制分类的推动,已大幅提升国内资源及厨余的回收量。

张旭彰说,依目前各县市的执行情形来看,民众主要的困扰,多为不清楚如果皮、菜叶等生厨余与熟厨余的区别,由于应回收项目,是授权给各地方政府依本身的处理能力,自行公告实施,所以建议民众最好能向地方环保局、清洁队,询问详细的分类项目后,再径自分类回收,以免新制上路后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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