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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过政府资讯公开法 台湾记协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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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蓉台北七日电)立法院三读通过“政府资讯公开法”,台湾记协今天发表声明表示肯定,认为这是落实台湾资讯自由精神重要一步,也是对人民权利的一大保障。

台湾记协指出,立法院在十二月六日通过“政府资讯公开法”,提供人民参与公共政策或是监督政府时,可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资讯,这对人民权利是一大保障。

另外台湾记协建议,在通过这项法案后,立法院应尽快回头检视之前通过的“国家机密保护法”与“档案法”,针对“政府机密”是否定义过严、范围是否过大或不合时宜,甚至可能和“政府资讯公开法”抵触等,进行全盘检讨,如有抵触“政府资讯公开法”精神部分应尽速修法,以符合资讯自由的真义。

台湾记协认为,“政府资讯公开法”通过后,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国家安全”、“新闻自由”分际,未来有关“国家安全”与“新闻自由”的争议,都应交由立法院进行最后衡量仲裁,借此寻求“国家安全”与“新闻自由”的适当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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