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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事件遭撤照 林进兴将提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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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施晓光/台北报导〕遭到撤照处分的民进党立委林进兴昨日表示,这个结果是政治操作,将提出覆审;他强调,他的医德一百分,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对此,国民党团反驳林进兴的说辞,指控他还涉及诈领健保费,要求他应退出立院卫环委员会。党团副书记长潘维刚说,林有义务查证却未查证,比公布病历还可恶,另在选前召开记者会的举动,明显违反选罢法。

林进兴在具律师身份的立委高志鹏、徐国勇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林表示,他的行为与医疗业务无关,他质疑,“胡志强有挂号吗?我有收他钱吗?”林进兴认为台中市政府有必要这么快速处理此案吗?质疑其中有政治操作,将提出覆审。他也强调胡志强的健康状况是可受公评之事,大家不应模糊焦点,未来也将推动修法。

林进兴也强调,他的医德是一百分,一分都不能减,高雄市的人都了解,他平时如何帮助贫困者免费就医。

高志鹏指出,中市府这项决议就是秋后算账,此案应由高市府处理,中市府不应越俎代庖;此外,就算要惩处,也应依医师法第廿三条之规定处以罚锾,而不是以“违背医学伦理”惩处停业一年,此举实有争议。

徐国勇也说,他虽不认同林的行为,但北市邱小妹事件的两位医师仅受两次警告的惩处,对照林进兴所受的惩处,显然违反比例原则,他对此向中市府提出谴责。

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对于立委林进兴质疑台中市医惩会惩处之合理性,卫生署医事处处长薛瑞元表示,一切尊重医惩会决议,如果当事人有疑义,可循正式管道向卫生署提申覆,卫署不会主动介入。

对于林进兴指医惩会错误引用医师法二十五条“执行业务违反医学伦理”,因为他当时是在执行立委业务、而非医师业务,薛瑞元表示,“执行业务”广义来说,也可指“以医师身份,做一些只有医师才能做的事情”。

薛瑞元表示,此案之违规行为发生在台中市,台中市卫生局有调查权,但林进兴的执业地点在高雄市,撤照处分权在高雄市卫生局,只要高市愿意执行此一决议,就可顺利结案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立委林进兴等十二名医师公布、评论“胡志强病历”,外界质疑该十二名医师并非胡志强的主治医师,其病历并非业务上知悉、持有的资料,应无执行业务的问题。

法界人士指出,部分医师强调胡志强的病历并非他们公布,若以狭义的执行业务层面来看,这些医师均非胡志强的主治医师,确实不符合“业务上持有或知悉”的范畴。

如果医师仅就客观的病历资料(须匿名 )进行专业评论,确实不应处分,不过林进兴等医师当天情况则不一样,其针对“胡志强病历”,即有针对性、私密性,医师的专业评论此时并不适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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