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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议员盼市府专案救助高龄孤苦无依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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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九日电)台北市政府依民国九十四年一月新修正施行“社会救助法”规定,将一位高龄九十岁的林姓妇女改列第三级低收入户,每月救助金由新台币一万两千元减为六千元;台北市议员林定勇今天建议市政府,应专案救助高龄孤苦无依老人。

林定勇会同北市社会局督导、社工人员实地探访住在延平北路二段两百二十五巷一间庙宇小阁楼的林老奶奶;她居住空间约仅一坪,木板隔间,没有卫浴设备,借用庙宇水电、厕所。

附近邻居表示,林老奶奶虽有一位儿子,但已失联很久,实质“弃养”,但因林老奶奶不愿采取司法途径,控告儿子“弃养”,因此,同一户籍,林老奶奶仍与儿子同住,导致市府依法将她改列第三级低收入户。

庙宇管理人员说,庙宇楼上的小阁楼约仅一坪,挺直站立高度不足,屋顶漏水也是附近邻居帮忙修缮,仅算提供林老奶奶遮风避雨、睡觉而已。

林定勇表示,林老奶奶目前可能连吃饭都成问题,类似个案,仍存在号称国际城市的北市各角落。

他说,市府照顾孤苦无依老人责无旁贷,尤其不能遗忘已无谋生能力的高龄老人,法理之外,宜有情义,建议立即研拟专案救助;他同时赠送一床毛毯给给林老奶奶过冬。

社会局说,初步先请林老奶奶提出“弃养”证明,即可改列第二级低收入户后,每月社会救助金约一万两千元;如果林老奶奶不愿提出“弃养”证明,也将研拟适当方式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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