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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负责人不得兼职非金融事业负责人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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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忆红、刘力仁台北报导〕台金管会要求金控负责人不得兼职非金融事业负责人的规定,富邦金控董事长也是台湾大哥大董事长的蔡明忠昨日表示,对此规定,不敢茍同。

蔡明忠说,赞同金控公司负责人的资格限制,且鼓励金控公司负责人回归到专业、专任,而不得兼职的规定,若是只限于上市柜公司,相当赞同,但若要限制到不得担任家族转投资公司董事长,则不合理,且等于鼓励人头文化,并且不要扣上道德、会引发系统风险的大帽子。

金管会要求,金控负责人不可兼任非事业负责人,并给予3年缓冲期调整。

蔡明忠表示,若金管会仍无明确说明,则只好配合政策。

由于富邦金控、台湾大哥大都将在今年进行董监改选,如何割舍,蔡明忠将面临长考。

蔡明忠说,赞同金控公司负责人要有资格限制,回归到专业、专任,但不能限制不能担任自己家族投资的事业负责人,换言之,辞一个董事长,可以担任其余上百家公司董事长,等于变相鼓励人头文化。

对于高科技赋税的问题,蔡明忠表示,过去的赋税可说是扶植电子产业,此套标准是不是可长可久,资源要如何分配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台湾已经是开发中国家,不是未开发国家,赋税问题必须以全民福利为依归,因此政府要在发展高科技产业与照顾全民利益两者之间做一割舍。

另外,对于台商赴中国投资的看法,蔡明忠指出,公司在台湾上市上柜,就是根留台湾,事实上,我们的竞争对手是韩国,外资评估亚洲的投资环境时,都是将台韩做一比较,因此我们的对手是韩国,不是中国,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根本没有外资投资,但我们也要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资本市场,让外资选择台湾而不是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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