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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屋主搞破坏 法拍屋变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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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杜怡静、阮怡瑜╱彰化报导〕彰化县溪湖镇商人施建名去年花费五百多万元标下旧浊水溪旁一处法拍工厂,不料,还背负债务的拍卖者竟花费一、二十万元请来怪手搞破坏,施建名见状简直傻眼拒绝点交,要法官主持公道,他估计,重建至少要花三百万元,让他直呼购买法拍屋实在没保障!

这处位于旧浊水溪畔二林镇挖仔段的厂房,由一栋水泥屋及一栋铁皮屋相连构成,建物四周有空地及围墙,建物面积为三百多坪,前后的土地面积加起来约有六百多坪。但这二栋高约十公尺的厂房,现在却有如废墟般残破不堪,除厂房外围道路被挖出长十多公尺、宽四公尺、深达三公尺大沟外,厂房的西侧外墙旁也被挖出一道大沟,地基明显遭破坏,而二栋建物的隔墙,也被挖出大小不一的洞,地面满布羽毛及砖头。

施建名说,去年四月间,他以五百多万元的价格标下这处法拍屋,起初经营羽毛制品的曾姓拍卖者希望施建名再转卖给她,但因为该处建物属于违建,依法不得私下买卖,必须透过银行拍卖,才能保有建物,但施建名不愿造成信誉受损,故婉拒对方的要求。

曾姓拍卖者只好要求施建名延后点交时间,施建名好意将点交时间延至今年二月一日,不料一月底经过该处时,发现该厂房竟然变成大危楼,居民说,曾姓拍卖者日前聘请怪手大挖特挖,气愤不已的施建名拒绝点交,他说,对方太过分,他将采取法律行动。

施建名说,现在最担心的是,厂房前的马路也被挖出大沟,目前土地的所有人正是他,万一有人跌落受伤,他可吃不完兜着走。

法界人士表示,只要尚未完成点交,原屋主确实不会吃上毁损罪的官司;但得标者却可以向原屋主提出民事求偿,因房屋虽尚未完成点交,但产权已经移转,破坏房屋已对得标者造成损害,得标者可向破坏房屋的原屋主求偿。过去曾有蔡姓男子因友人欠他债务,而将一栋房屋交给他作抵押,但该房屋又因原屋主的其他债务遭拍卖,蔡某为阻止得标者进住该屋,涉嫌放火烧房子,最后被彰化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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