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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斌︰民间鸣放 向中国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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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专访面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态势,陆委会前副主委、中华欧亚基金会执行长林中斌昨日表示,中国对台湾采法律战是完全失败,甚至没有预料到会引起岛内人民的不安与愤怒;他建议我方反应有区隔性与多手性,民间尤其要大鸣大放,这样中国才会感受强烈。

以下为专访纪要:

问:反分裂法在名称与内容上有些转折,是否表示中国在立法过程有所受挫?

答:我不太同意所谓“受挫”的看法,而是认为中国变得更细腻,更有技巧,因为他们要照顾好几个层面,其中为消弭国际社会可能的反弹,条文刻意指出,当采取非和平手段与其他必要措施时,“将完全保障在台国际人士的生命、财产、安全等”,这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文字。

相较过去中国总认定台湾是其国内问题,我个人研判是中方官员在前往华府游说沟通后所带回来的建议,北京政府也希望透过文字将国际的疑虑消除掉;另外,若干转折也是企图减低台湾人民所可能感觉到的伤害,但相较国际运作的技巧,对岛内的工作并不成功。

问:从“不排除动武”改为“非和平手段”,意欲为何?

答:简言之,不用动武字眼,是为了给其文人领导层进行“解套”;所谓“不放弃对台动武”,这个“武”字已经局限中国对台的应变模式,因为从和平到战争的光谱来看,在接近战争的情况,有大规模动员、封锁等准战争方式,但还未见血,再过来则如经济制裁、外交打压等非战争手段。

因此改用“非和平手段”的字眼,中国对台行动的运用范围将可扩大,万一真要采取非和平手段,那么即使是经济制裁也算是,届时胡锦涛可对内部交代已经采取相关手段了,另方面这也可降低国际疑虑;所以,这是让其运用的手段更加弹性与多元化。

问:中国对台法律战,台湾应如何因应?

答:法律战是全然针对台湾而来,未来除媒体、法律、心理三战,其实还有外交战、经济战、文化战、宗教战、社会战等不见血的破坏方式,我去年就讲过胡锦涛对台是“灵活多样”,而这四字也居然一字不改地出现在其法律条文内。

不过,从目前岛内的反应看,中国制定反分裂法引起台湾人民的不安与愤怒,是有目共睹的,显见完全失败;但要注意的是,其条文有明确的区隔性,例如把支持台独的人从空间与时间上缩至最小,对其他的人则都要拉拢,以前是以民逼官,以商逼政,现在就连官里面也分支持与不支持台独。

所以,台湾的反应也要有区隔性与多手性,不能只有一手。政府固然要低调与沈稳,民间则可大鸣大放,表达极度不满,因为,政府如过于强烈,中国反而自喜,但民间的声音若出来,中国就得面对“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感受;

再者,台湾如果真要采取法律或公投等手段反制,我建议应由非执政党如在野党或民间提出来,这样中国的感受才会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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