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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听比美国多? 法务部:或许和监听票计算基准不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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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陈凤如报导)外界质疑台湾监听过于浮滥,法务部检察司长(蔡清祥)表示,这或许是因为核发监听票的计算基准不同,才会让人有台湾监听似乎比国外严重的感觉。

有立委质疑,各地检署去年总共核发了一万七千多张的监听票,比人数超过台湾10倍以上的美国一年监听的案件还要多,对此,法务部检察司长(蔡清祥)表示,台湾监听票一张为期30天,如果检方认为涉案人仍然有监听的必要,就得继续核发下一张监听票,以监听一个人一支电话持续监听一年来说,检方总共就核发了12张监听票,因此,蔡清祥说,监听票的计算基准不同,或许是监听案件数量差距的原因。

蔡清祥也表示,根据通讯保障和监察法规定,涉案人必须涉嫌最轻本刑3年以上,或贪污、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组织犯罪和洗钱防制法等罪,检方才会依照司法警察机关的声请内容,或是依职权核发监听票,同时,结束监听之后,也会以书面通知监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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