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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受害人 爱上家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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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凤秋丰原报导〕台中县一名家暴官去年承办一件三岁女童遭父亲性侵乱伦案,没想到女童母亲产生移情作用“爱上家暴官”,并送玫瑰花、卡片表情意,家暴官的太太获知后十分不满,要求妇人:“有分寸一点!不要破坏别人家庭。”

多数警分局目前都由男性警官担任家暴官,家暴官受理家暴、性侵案件,往往需要面对面和被害人及家属长时间沟通,以便彻底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女性被害人十分脆弱,受过咨商专业训练的家暴官,通常耐心聆听,有被害人在倾诉心声时,就这样“爱上家暴官!”

台中县这名表现优异的家暴官,去年底受理一起父亲疑似性侵害三岁女儿案,女童母亲起初害怕丈夫暴力威胁,不敢报案,家暴官得知,与律师积极介入辅导,希望拯救母女一同脱离家暴、性侵苦海,经半年多诉讼,法院判决女童父亲有罪,并将女童安置在寄养家庭,妇人回到娘家生活。

家暴官原本以为此案就此圆满落幕,没想到妇人近来三不五时打电话来说:“我好感谢你喔,你可不可以当我的干哥哥?”家暴官妻子不胜其扰,对先生兴师问罪:“你是不是有外遇,我要离婚啦!”

昨天妇人又再送上一大把玫瑰花束到分局“致意”,花束中附带两张卡片,内容为“打从第一眼看到你,你的耳珠大又宽地吸引我,你有一颗铁汉柔情的心及讲义气的情”…“我不是要追求你,我只希望你当我的干哥哥”,又说“如果我有一百万,你又没死会,我会考虑倒追你喔!”让家暴官同事侧目。

避桃色危机 采男女双家暴官制

家暴官一脸无辜地说:“我对任何被害人都一样!”基于工作因素,必须帮助这位妇人,呼吁对方能够平心静气,不要再骚扰他、影响他的工作,否则让长官及妻子误解,实在是有理说不清。

东海大学社工系教授曾华源和台中县生命线导督吴家玨都建议,家暴官及社工员遇到被害人仰慕事件,最好直接强调双方往来“纯属工作”,更建议警方应采男、女双家暴官制,遇到类似麻烦时,可以把案子转给另一位家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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