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行政院会通过金融重建基金条例修正草案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二十三日电)台湾行政院会今天决议通过“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并送立法院审议。行政院长谢长廷裁示,因时间紧迫,将列为行政院最优先法案。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卓荣泰在行政院会会后记者会表示,会中通过“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八条之二、第十一条修正案”。

他转述谢长廷裁示,自九十年七月设置“金融重建基金”后,让许多经营不善金融机构顺利退出市场,稳定金融市场。今年七月基金即将届期,时间紧迫,这法案将列为优先法案,应积极与立法院沟通,务求通过。

  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局长曾国烈会后指出,政府推动金融改革过程中,已使四十六家经营不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机制、大幅降低金融机构逾放比。

他说,由金融重建基金处理问题机构的机制,至今年七月十日止,之后,将恢复为“存款保险限额保障机制”。由金融业营业税作为金融重建基金财源的机制,维持至九十九年为止。

他说,估计至九十九年,基金可筹措财源约新台币一千二百五十亿元,其中,二成用于处理农渔会信合社、处理中兴银行约五百八十亿元,估计还可运用财源约四百二十亿元,将用于目前仍需处理的几家问题机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