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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金融犯罪咨询小组具实现公平正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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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二十七日电)重大金融犯罪案件频传,由于掏空金额庞大,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法院能否及时有效审结案件,随即成为社会各界瞩目焦点,因此司法院最近成立“法院审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咨询小组”,将能结合金融与法律专业力量,达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双重功效。

司法院长翁岳生就任后,非常重视提升法院裁判品质,特别在涉及金融专业知识领域,多次举办研讨会,强化法官审理金融案件专业,司法院在民国九十一年八月间,修正“法院办理重大刑案速审速结注意事项”,将此类案件列为重大刑案,当审理到重大金融案件时,必须在一、二审法院设立专庭或指定专人办理。

另外,在财政部金融局人力许可情形下,派员协助法官比对账册;法务部也同意由所属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金融犯罪查缉督导小组”协调金融检查机关支援。

翁岳生表示,近年来,发生多起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掏空金额庞大,备受社会各界瞩目,而法院能否及时审结此类案件,使金融经济罪犯无消遥法外空间,维护社会公义,已成为观察司法改革成效重要指标。有鉴于此,司法院决定再聘请金融领域专家共组法院审理重大金融犯罪咨询小组,提供各法院直接有效办案资源。

不少台北地方法院与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对司法院此举都表赞同,最主要理由在于经济高度发达结果,各种金融商品不断推陈出新,相继也衍生出新的金融犯罪模式,法官审理此类金融犯罪案件,如果没有专业上协助,势必迟延案件审理,形成积案,对司法改革没有任何助益。

尤其,重大金融犯罪模式及手法日新月异,不时传出不法之徒借机掏空公司资产,类此手法也使司法院必须回应一般人民对司法期待,对此类案件尽速审结,除多充实承审法官的专业学能,借助专业金融领域专家协助则势在必行。

法界人士认为,大多数法院法官仅具有法律上专业能力,有时并不了解金融专业犯罪模式及手法,如果没有透过金融领域专家协助,恐怕形成错误判决,反而影响当事人权益。

根据司法院规划,咨询小组有阵容最坚强的金融专家共十二名,分别具备金融、会计等相关学能,也具外汇、投资、存款、放款、授信、票券、证券、债券、内部控制、内部管理、衍生性商品、投资顾问等业务专长,并长期投注金融检查、稽核等实务工作。

刑事厅指出,咨询小组成立迄今已多次召开会议,今后会依法院办案提出需求,机动指派涉案委员前往法院,协助比对账册、解读报表、查核资金流向,提供法官专家上的意见。

对于咨询小组的成立,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龚照胜认为,台湾金融监理迈向一元化,金融检查目的除健全金融业经营,维持金融稳定,更必须发掘弊端,打击金融犯罪,才能有效维持社会正义,因此金监会检查局成立机动小组,对于不当或违法行为早期介入,立即处理。

此次可借此咨询小组整合金融与司法专业能力,相信在共同努力下,可加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审理,促进金融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务部表示,司法院成立重大金融犯罪咨询小组将可有效加速金融犯罪案件审理时效,也有助于检辩双方对犯罪事实厘清,让承审法官正确裁判,达到诉讼经济目的。

司法院官员指出,为使各级法院妥善有效运用咨询小组的专业资源,也规划相关会议,设置网站专区,作为交换意见平台,让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法官与小组委员多加沟通,建立团队精神,提供工作效率。

另外,司法院除成立重大金融犯罪咨询小组协助法官对重大金融犯罪审理,也要求各级法院能积极清理积案,掌握每月案件审结数量,定期报告清理积案计划执行进度,希望能在短期内达到提升法院办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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