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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品若禁上架 超商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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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雅民、王孟伦台北报导〕台立法院卫环福利委员会本周一通过禁止烟品以“开放式货架”贩售之规定,这项“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禁止烟品以消费者可直接取得的开放式货架卖烟,未来三读通过并执行后,估计国内五大连锁超商,每年光是收银台旁摆设香烟的八格货架的上架广告费,损失将达约十亿元,机场烟酒免税商店营运也将受到严重冲击。

据悉,目前各烟商要将香烟摆在各连锁超商收银台旁的八格小货架,每家店每个月每格上架的广告费约一千五百元、每年每家店光是八格烟架上架广告费,就可收取约十四万四千元。

如果“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禁止烟品以消费者可直接取得的开放式货架卖烟,包括统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莱尔富、OK与福客多等五大连锁超商,总计全台近八千家的门市,原先收银台旁八格烟架可坐收的广告费将流失。

根据五大超商业者表示,目前香烟销售业绩约占整体营收二至三成,认为伸手可及的货架若不能贩售香烟,业者会与烟商研究其他的方式贩售,销售业绩应不致受到影响;至于收银台旁该八格烟架所流失的广告费,业者认为,可考虑摆放其他产品替代,届时流失的广告费应该不会如外界估计的那么大,怕的是少了显眼的货架促销,小烟商恐怕会面临比较大的竞争压力,对大烟商冲击较有限,将呈现“大者恒大、小者恒小”的发展。

机场免税商店业者大吐苦水说,他个人支持禁止烟品“开放式货架”贩售,但国际机场是境外免税,怎么会规范到这里来,“各国国际机场免税商店的香烟,都是公开陈售,这项规定实在太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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