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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贿捉大尾 法务部建议透过刑事缓起诉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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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五日电)台湾政府以往查贿经常最后没办到“大尾”,导致民众怀疑政府打击贿选决心。法务部今天在“检警调高层首长选举查察座谈会”建议检方,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缓起诉、职权不起诉,以及“证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查出贿选大桩脚或候选人,从源头防堵,有效吓阻蠢蠢欲动的贿选。

法务部在专案报告中指出,有鉴以往查贿往往只办到小桩脚,一些助选员买票然后自己扛下责任,说是“主动帮候选人贿选”、“候选人并不知情”等,以致贿选中间的联结也断了,大桩脚或候选人仍逍遥法外,反而让民众怀疑政府打击贿选决心。

专案报告因此建议检察机关,能更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缓起诉、职权不起诉,以及“证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为诱因,使小桩脚、助选员能供出共犯,有助向上追查幕后真正贿选人。

此外,法务部认为,可对小桩脚先搜证齐全,再向上发展掌握中、大桩脚、候选人贿选行为,再决定执行时机,从源头防堵,才能有效吓阻蠢蠢欲动的贿选。

面对年底“三合一”选举候选人可能相互绑桩,因此对咨询人员的运用,法务部认为布建应做倒网状结构,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不同的咨询人员提供正确情报。

至于在检警调的配合上,法务部指出,要做到“搜证要沉稳”“打击要快速”的目标,建议查贿人力集中管理、分组执行方式办理,优点在于人力不致分散沦于“以点打面”的窘境。另外对于各派驻地检署不同单位人员,建议建立单一窗口联络人管道,有助于最快速度集结打击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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