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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渔权谈判 毫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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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讯】〔自由时报驻日特派员张茂森、记者王平宇╱东京、台北连线报导〕台日双方代表二十九日在东京举行第十五次两国渔业谈判,台方除在会中强调拥有钓鱼台主权的一贯主张之外,也表明台湾愿与日方就渔业问题经由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的意愿,双方也同意今后讨论设立热线或常设性机制,以便及时处理渔业纠纷的问题。台外交部对谈判结果表示“满意”,肯定日本“善意”,但强调“仍需要继续努力”。

台日两国第十五次渔业谈判昨日在东京大仓饭店举行闭门会议,台湾方面出席人员有驻日代表许世楷、渔业署副署长沙志一、亚协秘书长罗坤灿等人,日方代表为交流协会理事长高桥雅二、农水省官员等人,会后在下午六时由罗坤灿、沙志一等人在驻日代表处向台湾媒体记者举行十五分钟的简短记者会。

据指出,渔业谈判双方都在非常友好的气氛下对实质问题交换意见,台方在会中明确提出以下四项要求:

一、台湾渔船依据国际法有权在日本领海无害通过(无害通行权),在日本专属经济海域中享有自由航行权。

二、在台湾划定的暂定执法线内,台湾对渔民拥有管辖权,希望日方尊重,同时也要求日方给予我国渔船紧急避难之协助。

三、希望日方今后倘发生逮捕疑似在日方专属经济海域违规作业之台湾渔船时,应立即通知我方,以让我方政府及时对渔民提供必要之协助。

四、日方如对台湾违规渔船进行处罚时,应将违规证据告知台湾,以让台湾确实掌握全盘状况。

在会谈中,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渔业纠纷,台日双方都非常重视成立热线或设立常设性机制加以对应,至于设立的时间则留待进一步讨论。

有关台日双方渔船在台湾东部广大的双方专属海域重叠处作业时,双方是否建立一个“排除他国管辖”之机制,在“船籍国管辖主义”之下,各自渔船在该处海域作业时仅接受各自国籍政府管辖,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对此,台日双方都认为有其必要,同意留待将来继续讨论。

台湾渔业署副署长沙志一表示,在昨天的台日渔业谈判中,台方对日方强烈坚持台方渔船有在暂定执法线内的捕鱼权利,“这是比过去谈判进步的地方”。他说,台日须加速谈判才能解决,为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在昨天的谈判中,双方也同意由台湾的海巡署与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加强联系与协调。

台日双方昨天同意第十六次渔业谈判于明年三月份在台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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