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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号解释 大法官自肥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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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大法官上月22日在争议声中,以解释方式自行恢复被立法院删除的每月近9万元司法加给,法界最近传出,大法官急着做出利己解释,是因为司法高层担心再不解释,新年度就“来不及编预算”、“明年还是领不到”了,因而赶在上月底前运作出第601号解释。

业务单位证实,确实授命在上月底之前,要把95年的大法官司法专业加给1600多万元编进预算,整个预算编列作业至上周完成,随即送行政院主计处,预定本月下旬送立法院审查;这笔预算能否顺利过关,或再度引发立法与司法对立,势受瞩目。

司法院指出,601号解释是因为立法委员柯建铭等74人声请释宪,大法官审查完毕,时机成熟即依职权送请大会通过后作成解释,没有所谓司法高层担心与运作情事,也没有为了急编预算、故意挑特定时间做解释。

本件解释前后均引发争议,解释之前不少人即认为,本案事涉大法官自身利益,却由大法官自己帮自己解释,部分立委形容大法官球员兼裁判,自行加薪,而且司法高层先确立“大法官是宪法上法官”、“大法官应领取司法加给”原则,才做解释,形同射箭后画靶。

等到解释一出,司法院就马上编入预算;一名法官表示:“颇有‘深怕钱领不到’的味道”。

若干法界人士还认为,601号解释充满“量身订做”的斧凿痕迹,比如法律明明规定,法官届满70岁应停止办案,大法官认定自己是法官,可是圈内有人早逾70之龄,因而解释自己有任期,不受办案年限规范。

又好比他们既领政务官的本俸加公费、又要领司法官的司法加给,所以解释自己是“特任法官”,与一般法官和政务官都不一样,两者之利兼得。

为钱辛苦为钱忙

记者赖仁中╱新闻幕后

司法院高层为了“钱事”所做的601号解释,当初真是煞费苦心。

司法院先是“发现”46年监察院与国大提出的释宪案,也是要厘清“大法官是不是法官”这件事,但大法官囿于“事涉本身利益、为免落人口实”,40多年来不敢做解释,成为司法史上最大悬案。

司法高层脑筋动的快,想说把前述旧案与柯建铭声请的新案合并起来解释,可一举解决这个尾大不掉的拖油瓶。原本事情就这样敲定,不幸,解释前夕,若干外界对大法官“想拿回近9万元”出现质疑声,这下麻烦了。

尤其讨人厌的是,旧案提出声请已48年,以前没有薪水被删的现实问题,所以大法官不急,数十年不做解释无所谓,如今司法加给被删,直接痛到荷包,这回非要解释不可。

以至于,司法院说的再冠冕堂皇,也没人相信“不是为了钱”而解释。

想东想西,司法院干脆又决定两案不并了,因为不合并,还可“硬拗”说是柯建铭等人今年初提出声请,司法院是在被动之下依职权解释,完全“依制度”而为,不是为钱。

后来601号只就“柯案”做解释,新案了结,旧案总不能继续搁着,于是又找个机会,说“既然601号解释指明大法官是法官”,旧案已无解释意义,所以决定不受理了。

旧案早在46年受理,分案处理了48年,度过将近半世纪,最后变成不受理结案,可说再为司法史增添一桩“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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