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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路10年 水果行老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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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台北市贵阳街“金欢喜”水果行占用骑楼及马路设摊,警方虽多次开单告发,但警察走了,摊子就又出现,警方开单遏阻不了,最后只得将水果店老板涂明堂及店长李雅俪移送法办,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窃占罪将两人各分处拘役55、50天;仍可上诉,可易科罚金,尽管被判有罪,但水果行依旧占用道路,警方只能再将负责人移送。

91年被判刑2个月

由于涂明堂91年间,曾同样因占用道路设摊,而遭判徒刑2个月,故这次法官不给他缓刑,若全案确定,涂明堂须缴纳49500元罚款或选择入狱55天;另一名被告店长李雅俪是涂明堂的表妹,因为无前科,获2年缓刑,只要她2年内不再犯,届时就可撤销。

“金欢喜”水果行附近的居民表示,贵阳街直兴市场入口处共有3家水果行,大多有占用道路的情况,影响到行人及车辆通行,警方也经常前往开罚单,但状况并未改善,此一情形存在已有10年历史。

3家水果行都罚过

此外,因商家之间的竞争激烈,有时也会有“秘密证人”向警方检举,3家水果行都被罚过。

对于占用道路设摊被判有罪,一名陈姓女市民表示,这种状况普遍存在于台北市,对交通确有影响,但很难改善;也有水果行店员表示,自家老板也曾被判有罪,但缴完罚金就没事了,言下似乎不以为意。

承审法官指出,两名被告均已当庭坦承占用道路做生意,加上警方的现场搜证照片,可证明被告是以“固定”设备占用道路,已涉及窃占罪,最重可判刑5年,但考量危害程度后,仅各处两人拘役50天。

霸路 双向挤成单线

〔记者吴岳修╱台北报导〕台北市贵阳街“金欢喜”水果行的判决一出,水果行员工直呼太夸张,认为如此一来简直是要断他们的生路。

而执法的台北市警万华分局桂林派出所主管胡毓统则说明,一般而言,警方基于“不扰民”及“敦亲睦邻”的大原则,只要店家违规情形不要太严重,影响周遭住户的安宁或往来,警方通常不会有太大的取缔动作,一般是采取劝导,劝导不听,最多也只是开单罚款。

胡毓统说,贵阳街二段水果行违规营业已有一段时日,店家为了做生意,对于警方的柔性劝导、开罚单根本不放在眼里,仍然一再将摊位从私人土地往外延伸,骑楼、人行道都摆满店家的摊架,甚至连人行道外的公共道路也沦为营业场所。

此外,营业时间经常到午夜时分,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安宁秩序及往来交通,最夸张时,曾将两线道的双向道路,硬是“挤压”到几乎变成单线道,连公车通行都有困难,警方一再劝说无效,加上民众检举不断,最后只好祭出刑法伺候。

记者昨走访遭法办的“金欢喜”水果行,老板低调不愿出面,水果行内多名员工认为警察执法过当、司法判决不公,员工替老板叫屈,强调他们只是做点小本生意,虽有“借用”土地行为,但“没那么严重”,更何况他们卖的水果“俗搁大碗”,附近很多民众都是常客,平时相处愉快,并无警方所说的“扰民”行为,又说这样的判决根本是“大炮打小鸟”,以后谁敢摆摊做生意?无疑是要断了他们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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