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治水条例排除环评 环保署吁立委三思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十二日电)立法院审议中的“水患治理特别条例”,拟排除环境影响评估规定,对此,不仅环保团体高声批判,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也发表声明,表达坚决反对的立场,认为此例一开,将严重破坏环境影响评估机制,立法委员们应三思而后行。

立法院朝野协商日前达成共识,在“水患治理特别条例”草案中,增列“本条例施行日起两年内得免依环境影响评估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条文,引发环保团体质疑,没有经过环评的治水工程,将使台湾生态环境面临更大浩劫。

环保署表示,环境影响评估的目的,在于预防及减轻开发行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以维护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一旦防洪、排水工程对环境有不良影响之虞时,就应该进行环评,以事前防范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冲击。

依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估法”规定,只要是工程达一定规模以上,或位于环境敏感区位者,都需办理环评,如果是属于灾害复旧的紧急性工程,虽然有免办理环评的规定,但仍要以提出“环境影响因应对策”等替代方式送审,环保署指出,像九二一震灾重建或基隆河整治,也都没有完全排除环评的先例。

环保署强调,如果此例一开,担心会有其他法案比照办理,使环评制度的维护遭到严重的挑战,因此,期盼立委勿于“水患治理特别条例”中增列“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的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