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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琴 为台湾打赢大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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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讯】自由时报 ◎记者胡清晖

“一旦禽流感爆发疫情,克流感的存量不足,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义务协助政府向国际大药厂争取到克流感强制授权的律师林秋琴说:“我只是尽公民的一份责任。”卫生署日前特别颁发给这位“公民律师”一座卫生一等奖章。

毕业于台大法律系的林秋琴,大三时曾担任自愿律师,跟着当时的党外领袖林义雄、姚嘉文提供法律服务,毕业后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

她在八○年代初期返台执业,面对美国动辄祭出三○一条款,当时才三十岁不到的林秋琴,和当时的国贸局长萧万长、副局长林义夫(前经济部长 )、专员蔡练生(现任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 )等人,共同参与中美智慧财产权的谈判,逐渐建立她在智慧财产权领域的权威。

强制罗氏药厂授权台湾自制克流感

2000年,她发现飞利浦、新力、太阳诱电等三家国际大厂联合向台湾业者索取高额权利金,因此,她建议客户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检举,公平会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宣判飞利浦等公司违法,成为台湾企业第一宗强制授权的案例,被光碟产业形容为“小虾米成功打败大鲸鱼”。

去年10月,卫生署为了因应禽流感的疫情,以“国家紧急情况”为由,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出克流感的强制授权申请,卫生署委由律师林秋琴团队,和罗氏药厂及美商吉李德公司谈判、诉讼。林秋琴在接案后发现,事关台湾人民生命安全,且时间非常急迫,因此,她分文未取,和另一名律师王仁君义务协助政府争取强制授权,搜集国外案例,消化卫生医疗知识,熬夜加班两周,最后打败跨国公司的律师团,让台湾成为全球第一个强制授权自制克流感的国家。

先后打败飞利浦及罗氏药厂,实战经验丰富,她的心得是:“国际大厂财力雄厚,高薪聘请大律师团进行诉讼,往往没有钱就争不出是非,不过,更重要的是,要有能力,也要有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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