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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飙 台湾贫富差距恶化专题报导系列之二

--朱云鹏:缩小台湾贫富差距 利贫政策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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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五日电)台湾所得最高家庭全年劳动报酬是最低家庭36倍!中央大学台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云鹏分析,贫富差距扩大是因政策设计失当、执行力不足,若政策仍重“利富”不重“利贫”,穷人悲歌恐会扩大上演。

2005年全台共有720万户家庭,在可支配所得最高的72万户中,受雇所得或本身从事农渔业或开公司老板的“产业主所得”,这二项合计年劳动报酬新台币210万元。最穷的72万户中,全年劳动报酬仅有5万8千元,两者相差36倍。

中央大学台经中心每月对国内二千余位民众进行“消费者物价信心指数”调查,近期调查结果经常是“创新低”负面结论,例如9月民众对“未来半年家庭经济状况”信心只有54.85点,创下五年新低。

朱云鹏表示,观察最低与最高所得家庭劳动报酬,以十等分位是差36倍;若以五等分位区分,最低所得组13万6193元、最高所得组172万9千元,两者差12.7倍,虽然缩小许多,但仍然是近10年最高差距。他分析,台湾贫富差距扩大是因为政策设计失当、执行力不足,例如课税应是改善贫富差距一项政策工具,台湾所得税边际效率虽然高达40%,但“这只是写在墙上看一看而已”。他说明,最高家庭所得组别中,平均每年实际有效税率不到20%,这代表台湾税制存在相当大问题。此外,他分析,由免税额及扣除额所带来节税或逃税空间,也大幅削弱租税在所得分配上应扮演角色,例如富人捐地节税就是一例。

朱云鹏表示,在政策设计上,台湾因产业结转型,这几年失业率虽然下降,但仍然较以往高,找不到工作的失业者拖累低所得家庭的劳动报酬,造成贫富差距恶化。政府政策制定虽大谈社福制度,但以五等分位观察,去年低所得家庭获得政府5万5千元移转收入,但最高所得家庭竟然也有约2万7千元的移转收入。

他强调,这显示政府对排富条款做的不够谨慎,如果富人得到移转收入能下降,对缩小贫富差距会有很重要效果,换句话说,政策设计应更专精在扩大“利贫”而非“利富”。   政府近期公布“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强调自明年起投入1914亿元,以协助弱势家庭脱困,盼帮助被排除在低收入户标准以外的新贫或近贫者得到更多资源。不过,朱云鹏对大温暖套案却表达悲观看法。

他表示,过去参加过很多次社福政策制定,但事后结果却令人灰心,除了政府能否针对利贫及排富政策展现魄力外,更因为政府首长来来去去,影响政策执行力,像推动长期照护、推动国民年金、提升社会福利资源运用效能计划等,以前也都曾讨论过,落实程度有多高,还要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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