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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亚洲智财权会议 台湾经验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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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传信新德里二日专电)亚洲生产力组织在新德里举行智慧财产权研讨会,中华民国与会代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郑智华与国家卫生研究院技术移转室主任罗丽珠博士,在会中发表专题报告,介绍台湾政府在保护智财权工作方面扮演的角色和作法,赢得其他国家代表一致肯定,咸认有助各国产业发展参考。

本次研讨会主题是“智慧财产权暨其对开发中国家的涵意”,为期四天,自九月二十六至二十九日在印度首府新德里召开,由印度国家生产力中心主办,参与的国家共有中华民国、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巴基斯坦、韩国、蒙古等产业界、学界及政府主管官员等十五人参加。

研讨会宗旨在检讨各国处理智慧财产权方面的情况、机制和遭遇的问题,并归纳所有会员国应如何因应及分享利益的作法。

郑智华接受中央社访谈表示,许多开发中国家由于缺乏保护智慧财产权的概念和机制,在取得资讯科技等技术移转或争取外商投资时常面临瓶颈,使得问题愈趋复杂和困难,而台湾在保护智产权方面已投注不少努力,拥有许多宝贵经验,此次会议即在与其他国家分享,也作为其他开发中国家的借镜。

新加坡代表“智慧财产交流公司(IntellectualProperty Exchange)”执行长林立也告诉中央社说,台湾在成立智财研究所等教育公众有关智财权知识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错,而且至今教育大众已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为各界瞩目,值得肯定,台湾教授智财权的学者甚至应聘到新加坡,在当地传播智财权的经验与相关法律。

在保护智财权方面,郑智华表示,政府扮演的角色是在保护优质的智财权环境,人脑智慧产生的无形资产,其创新及使用都要予以适当保护,才能鼓励其他的创新。保护层面包括给予专利权益,在此同时,政府也必须教育公众尊重智财权,包括从学校教育扎根及培训专业法律人才,以建立全面且完整的保护智财权架构。

郑智华又说,包括日本籍会议主席在内的与会各国代表,都对台湾在保护智财权方面的经验表现极大兴趣,例如与会人士提到一项比喻,即台湾当年进军国际市场之初,是以出口香蕉为主,但在换来电视机之后,又以出口电视机为大宗,随后又换来电脑,如今在电脑出口之后,台湾业者已经知道提着皮包向国外收取智慧财产的权利金。

罗丽珠博士则表达了与会观察所见,认为各国在保护智财权工作方面都有大小不一的进展,但在所谓的技术移转方面,除台湾、日本、南韩及新加坡等亚洲先进国家已建立完善的机制之外,其他多数国家由于科技水准尚未达到一定标准,且对智财权的认知仍然薄弱,例如寮国甚至没有审查机制,如果现阶段要求这些国家遵从技术移转和保护智财权规范,恐怕仍有距离。

亚洲生产力组织 (Asia ProductivityOrganization,简称APO),是亚洲国家为提升各国产业竞争力,促使企业提升生产力,共同成立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目前APO总部设在日本东京,共有十八个会员国,台湾是创始会员国,也是极少数台湾仍能以正式国号中华民国参与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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