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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区养3万只鸡 污染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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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雪兰/嘉市报导〕男子陈鸿华在曾文水库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内饲养总数超过3万只以上的鸡,并放任鸡只四处游荡,鸡舍排放污水流入曾文水库,污染水质与环境,经相关单位制止不听,函送法办后遭到检察官起诉。

陈鸿华自民国77年开始,由退辅会、农委会等辅导在嘉义县大埔乡西兴村火烧寮设置养鸡场,惟经济部于93年10月8日起公告该土地为“曾文水库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范围,经济部水利署南区水资源局促陈迁离或停止养鸡,但陈鸿华认为政府辅导、核准他养鸡在先,却未给迁移补助,因此不予理会。

水资源局于94年间即因陈制止不听,函送法办,但检方调查后,以陈已停止养鸡而不起诉处分,惟陈事后又继续养鸡,水资源局屡接获民众陈情,指陈放任鸡只四处游荡,闯入私人田园,所到之处的草皮、杂植被啄光或枯死,鸡屎遍布山坡与道路,造成周遭环境恶臭弥漫,且鸡舍排放的污水顺山坡流入曾文水库,妨害水量涵养、流通并污染水质,嘉义县府今年6月裁处罚锾,陈仍置之不理,水资源局只得再次将陈函送法办。

鸡农被诉检建请重判

检察官陈振义采取水质送验,确认陈鸿华养鸡污染水库,所为影响下游广大民众权益,虽然陈鸿华指控政府未给予补偿,但应寻求行政救济,不应以此方式做为对抗,因此依违反自来水法起诉,并请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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