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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书遭告诫 黄瑞华称宪政议题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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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宜兰地方法院院长黄瑞华投书本报质疑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违宪,昨天被司法院长翁岳生约谈,并当面告诫,黄瑞华则回应,基于宪政问题讨论而投书,任何人都可讨论,不论是地院院长或司法院长,都无法用院长身份影响法官,若院长有这样的想法,就是对今天的法官不了解,也太低估法官。

自由广场8日刊登“检察官寡头式专制时代来临?”的投书,撰文者为宜兰地院院长黄瑞华。

她在文章中提到,陈瑞仁检察官以总统陈水扁为共犯方式起诉第一夫人吴淑珍涉犯贪污,起诉书虽未直接列总统为贪污被告,但实质上已对国人乃至全世界,以检察官的国家权威宣告总统为贪污共犯的“贪污总统”。

文章中提到,所有外国元首使节还能尊重我们的国家元首吗?三军及文武百官还会尊敬、服从总统吗?制宪者以宪法第五十二条想避免的所有恶害,都因这份起诉书而发生,且糟的是,总统还难以为自己的清白上法庭辩护,黄瑞华质疑,这样的起诉书难道不违宪?

司法院当天即发出声明,指出总统夫人被诉贪污等案件深受瞩目,为确保审判独立及避免外界不必要联想,要求法官不要就审判中或即将系属之具体个案为公开评论,并于昨天由司法院长翁岳生约谈黄瑞华。

黄瑞华在遭约谈后表示,她投书谈国务机要费起诉书案,是基于讨论宪政议题的想法,和个案没有任何关系,她强调,今天的法官和以前法官完全不一样,院长的身份不管是地方法院院长或是司法院院长,都无法用院长的身份影响任何法官。她强调,是提出个人问号供大家讨论,希望更多宪法学者对国家体制,特别是宪政体制有更多讨论和关心,她是针对宪法第五十二条法律见解表达意见,非针对个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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