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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来重大变革 特别费将先支出后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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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十七日电)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今天表示,行政院长苏贞昌已在十月核定,明年起六千五百位正副首长特别费将全部检据核销,也就是先支出、再拨款,这是二十四年来重大变革,新制度可解决当前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也可避免“大家用异色眼光看这些首长”。

马英九特别费案受瞩目,全年度总经费约新台币九亿六千八百万元的首长特别费也引发讨论。行政院发言人郑文灿和许璋瑶都强调,行政院早在十月就核定特别费新作法,明年元旦起全部要检据核销,六千五百位正副首长一体适用。

许璋瑶晚间表示,特别费有历史渊源,实施已几十年,好像也都相安无事,但最近有一些争议,还是制度化解套比较好,“不会有放入个人口袋的疑虑”。

谈到特别费沿革,许璋瑶说,以前没有制度化,每个首长可从业务费买礼品、做招待,但额度大小宽松差很多,造成经费浪费。民国四十一年后,立法院和审计部建议主计处应建立使用标准,因此有特别费制度。民国七十一年开始,特别费开始有一半要单据、一半不要单据的作法,但造成目前一些争议。

许璋瑶说,明年起首长特别费必须是“因公招待、馈赠及奖赏之需”,实际支用时,应依“支出凭证处理要点”规定取得收据、统一发票或相关书据;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由经手人开具支出证明单注明原因,并经支用人核(签)章后据以请款,且支出凭证应依会计法相关规定注明用途或案据等。

此外,许璋瑶表示,正副首长应在法定预算额度内,按月可支用数额的上限,核实分配预算办理,不得超支;如有賸余,得依预算法规定,转入以后月份继续支用,但以同年度为限,年度终了未经使用部分,应即停止支用,并列做决算賸余处理。

许璋瑶指出,兼任两个以上机关首长、副首长者,不论本职或兼职是属同级政府或分属不同级政府,都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务(本职或兼职)列支特别费。

对于马英九特别费案,许璋瑶表示,没有去看过相关领据,且“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处理”。

另外,现行特别费有“高阶低额、低阶高额”现象,例如行政院长今年度特别费每月十五万八千余元,其他四院院长十万五千余元,北高市长却有三十四万元、副市长十四万元,各界多所讨论。

许璋瑶说,特别费是以行政命令处理,去年主计处曾草拟“首长特别费支给条例”草案,朝向法制化努力,但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明文规定北高议长每月特别费二十万元,如果要因此拉高中央首长特别费,将不符社会期待,所以特别费法制化必须配套处理,一并修正相关法令。

有舆论认为不妨废掉特别费制度,许璋瑶说,只要立法院和行政院有共识,以苏揆的开明做法,都是可考虑方向,“但这笔经费还是有需要的”,因为以往很多首长随便以“工作辛苦”等名目,就可以直接到会计室拿钱,有一笔特定经费支配,还是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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