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 高快速路 后座须系安全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明贤、刘力仁/台北报导〕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昨日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强制规定未来小型车行驶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

邵晓铃条款 明年5月实施

由于朝野共识高,修正草案迳付二读,可望在本会期完成三读程序,交通部推估,最快明年5月就会实施。

对于汽车后座乘客是否强制系安全带,民进党立委陈朝龙去年虽曾提修正草案,但未获重视。此次因台中市长胡志强夫人邵晓铃发生重大车祸,引发朝野关注,交通委员会昨变更议程,仅花不到一个小时即迅速初审通过修正草案。

多位立委感叹,此法如果去年就通过,或许邵晓铃的命运会不一样。

若未依规定 罚三千到六千

现行道安条例规定,一般道路上,汽车驾驶人及前座乘客未系安全带者,处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但在高速公路违规未系安全带,处驾驶人三千元到六千元罚锾。此次修正草案则将后座乘客纳入,违者处驾驶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未来本法修正实施后将有三个月宣导期,但考量实际需求,民国八十年7月1日以前出厂小型车未配备安全带者,不受此限。

交通部官员解释,所谓快速道路包括十二条东西向快速路,台北市区内例如建国、新生高架快速道路等不在此限。

部分立委还主张将大客车后座乘客也纳入强制系安全带规范,但交通部长蔡堆以现行大客车多无配备为由反对,最后朝野同意仅限制小型车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

后座未系者 致死率五倍

民进党立委陈朝龙曾亲身经历翻车意外,深感车辆后座乘客也有必要系安全带,去年10月就提案要求修改道安条例。他表示,东京大学研究显示,后座未系安全带者的死亡率为有系安全带者的五倍;而根据交通部九十三年资料,发生交通事故,未系安全带致死率达三点八八%,系安全带致死率降到一点一八%,两者数据有明显差距。另外英国、德国、澳洲及美国部分州郡都已经立法限制后座乘客必须系上安全带,台湾如果比照这些国家订立标准,可以避免更多家庭破碎,为一大功德。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