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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未二度讯问吴淑珍不影响案件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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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三日电)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今天证实,他在十月二十七日二度赴官邸就讯总统陈水扁,检方原本也要二度讯问夫人吴淑珍,给她答辩机会,但府方始终以“身体不适”为由婉拒,因与吴淑珍相关的证人全已问完,也查明发票核帐的情况,因此决定将吴淑珍视为被告行使“缄默权”,不再讯问。

陈瑞仁表示,十月中旬即向府方洽询二度讯问吴淑珍的时间,但府方一直表明夫人身体不适,不过与陈总统方面联系后,陈总统愿意在十月二十七日接受讯问,他当天特意戴全罩式安全帽骑机车离开查黑中心,躲过在门口盯梢的狗仔队,再与事务官陈仁龙在南门国中会合,一起搭车赴官邸。

他表示,当天是晚间九时许开始讯问,依例他仍在讯问前向陈总统说明“因为您可能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等案,是否要请律师陪同应讯”,陈总统表示不需要后才展开,讯问一直持续到隔日凌晨一时,他也始终未在官邸见到吴淑珍,不过没问到吴淑珍并不影响案情。

此外,陈瑞仁今天也首度证实,两次讯问陈总统时,已经将陈总统列为“犯罪嫌疑人”。

陈瑞仁转述当天状况表示,陈总统应讯态度镇定,也再次解说台湾外交工作的艰辛,陈总统也再次表明自己绝无贪污,由于他已查出所谓海外秘密工作人员甲君不是支领国务费者,但他没向总统透露,只是请陈总统提供甲君的身份,陈总统提供的甲君身份果然与曾天赐、李碧君等人所说是同一人,也证明“甲君请领国务费”说不是事实。

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案今天侦结,包括总统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六名被告,分依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起诉、缓起诉,陈总统则因受宪法保障,不在起诉范围,但检方在起诉书中叙明,吴淑珍是与“具有公务员身份之人共同实施犯罪”。

被起诉被告包括吴淑珍(伪文、贪污“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马永成(伪文)、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伪证、伪文)、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伪证),检方审酌林德训、陈镇慧犯后有悔意,建请法官给予缓刑;获缓起诉被告分别是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伪证)、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伪证、违反商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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