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试委促依行政程序法 终止1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蓝营强行杯葛十八%改革方案,绿营人士不满之余,已考虑诉诸行政程序法,打宪法官司,或者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立即终止毫无法源依据的十八%优存制度。

民进党立委庄硕汉表示,十八%改革新方案比旧方案更符合公平正义原则,蓝营却宁可回到旧方案,这未必对军公教人员更有利,“这种做法实在让人看不懂!”且若蓝营是反对任何改革方案,一旦考试院依法行政,十八%优存制度的结局就是回归到“零”,蓝营似乎没有搞懂问题所在。

考试委员张正修表示,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闹剧一场,十八%优存制度只依行政命令就施行数十年,根本是违法,他会在今天要求考试院“依法行政”,立即终止十八%优存制度。

优存毫无法源依据

张正修表示,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四条之一规定,“行政命令须以法律规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权依据者,应于本法施行后二年内,修正或订定,逾期失效。”退休军公教人员十八%优惠存款制度,原本就应以法律定之,在缺法源依据情况下,相关行政命令早就应依行政程序法修正或订定,逾期未完成法制化,就是失效。

对十八%改革引发的争议,张正修指出,已与其他考试委员提案,要求铨叙部“依法行政”,立即终止“不合法”的十八%优存制度;此外,考试院于民国六十二年擅自颁布“退休公务人员公保养老给付金额优惠存款要点”,毫无法源依据,当年的决策者明显违法,也涉及“自肥”和“贪渎”,将提案要求“依法究办”。

不排除打宪法官司

据指出,铨叙部去年推动十八%改革,深怕蓝营在立院以人数优势杯葛,已有诉诸行政程序法,打宪法官司或向大法官声请释宪的最坏打算,如果改革方案仍旧难以推行,不排除采取“最后手段”。

国亲难自圆其说

记者彭显钧/特稿

十八%优惠存款制度在毫无法源依据情况下,以行政命令施行了数十年,本属荒谬;依行政程序法的规定,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法律授权”,相关行政命令即已失效,但十八%优存制度却继续违法施行,更属荒谬。

国、亲两党反对并杯葛十八%优存制度的改革,却也承认十八%优存制度在“法源依据”上存在明显瑕疵。

过去在立院法制委员会,国、亲两党为了反对改革方案,曾做成一项决议,指铨叙部于九十五年2月16日径自宣布施行改革方案“无法律明确授权”,应予废止;决议也强调,与人民权利、义务有关之事项,须依中央法规基准法及行政程序法的精神,“以法律规定或以法律明确授权”,并谴责考试院目无法纪。

吊诡的是,若依国、亲两党的主张,十八%优存制度攸关人民权利义务,因为没有法律明确授权,所以铨叙部不能片面修改,也须回归行政程序法的精神。

但在行政程序法规定下,十八%优存制度未完成法制化前,已经失效,如今国、亲又以“程序瑕疵”杯葛法制化,等于继续延长十八%优存制度的违法状态,这种做法与谴责考试院的目无法纪,完全矛盾。

考试院和铨叙部未依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及时寻求“法律授权”,秉持依法行政原则,确有可议之处;然而,国、亲两党立场矛盾在前,无理破坏朝野协商结论在后,却对十八%优存制度明显存在的“合法性危机”视而不见,最后的结局,恐非蓝营所乐见。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