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 建立新卸任总统副总统交接制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电)台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建立新卸任总统、副总统交接制度,未来现任总统若未连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后,除非情形特殊,在法律规定期间内,不得任命政务人员。

初审通过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应受一定礼遇及保护,并得要求相关机关(构)提供资料或说明中央政府主管业务。

总统应交接事项有印信;业务清册、文件及档案目录;国防、外交、两岸关系及情报事项列管的绝对机密及极机密档案;总统府文件及档案;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中央各行政机关当年度施政或工作计划,及截至交接时的实施情形报告;总统、副总统在职期间从事各项活动产生,不属于档案性质的各种文物;交代月份截至交代日止,与月报相同的会计报告及其存款。

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上述事项者,准用公务人员交代条例规定,即其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首长,应以最多不过一个月限期,责令交代清楚,如再逾限,应即移送惩戒;卸任后已任他职者,惩戒机关得通知其现职主管长官,先停止其职务。

初审通过条文还规定,若现任总统未连任,自中选会依法公告新任总统、副总统当选日起,到离职日止,任命政务人员,除非情形特殊,准用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六条之一规定办理。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六条之一规定,宪法或法规未定有任期的中央各级机关政务首长,于总统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时,自次届该项选举当选人名单公告日起,到当选人宣誓就职止,不得任用或迁调人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