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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决定BOT 何煖轩梁樾都指林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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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ETC采BOT办理谁决定的?两任高公局长何煖轩、梁樾昨日证实,BOT是前交通部长林陵三所做决定,梁樾并指控林陵三秘书宋乃午“运作”ETC备标期。

林陵三昨联系不上,宋乃午则透过律师表示,不懂梁樾所说的运作是什么意思,他自认并未做出超出职权的事情;至于备标期是否因他改变,他相信司法会认定。

林陵3月初接受检调约谈,表示对ETC决策完全是高公局主导;交通部次长何煖轩调出ETC相关公文,证实ETC朝BOT方向办理,是交通部所做决定。

何煖轩说,九十一年6月14日,立法院删除中华电信采购ETC预算,中华电信6月廿1日要求高公局解约,高公局6月廿6日函文同意,交通部7月5日同意后,双方于7月11日签署终止契约。

何煖轩于当年7月廿5日接掌高铁局,梁樾接任高公局长。8月9日,高公局至交通部向林陵三进行ETC专案报告,会中有三点结论,包括聘总顾问办理BOT规划、系统不限红外线或微波等。

何煖轩说,当时,他知道高公局正就ETC可行方向进行评估,但因自己将转任高铁局长,并未了解内容;梁樾则表示,ETC朝BOT方向办理,确实是在8月9日的会议定案。

至于在BOT决策定案前,究竟谁授意ETC朝BOT方向规划?何煖轩、梁樾都说不知道谁下的指令,当年8月2日曾先听取简报的政务次长蔡堆,昨日也说对当初会议内容,已经“没有印象”。

梁樾并指控ETC招标过程,宋乃午曾经“运作”,他说,宋乃午私下邀集高公局人员开会,授意将ETC备标期订为一个月。由于中华电信试办采用红外线系统,备标期短,对红外线业者就相对有利,之后因招标文件公告阅览期间,微波业者反弹,才改为四个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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