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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港迁村 庙宇渔筏安置问题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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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十七日电)高雄市政府已赶在去年底开始发放红毛港迁村补偿费,截至目前已有六千户完成土地点交,要分批领钱;不过红毛港地区尚有数间宗祠、神坛未安置、渔筏养殖业待补偿,应付迁村户强烈要求,政府还要额外支出近十亿元,市府将专案签报行政院定夺。

都市发展局长陈添进今天指出,红毛港已有百分之九十三的安置户申请多元配套安置方案、百分之六十四居民申请迁村补助费、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人申请房屋补偿差额救济金,迁村工作进度快速、高效率,居民都感满意。

美中不足的是迁村户中有六间神坛、宗祠尚未安置,负责人强烈要求市府一定要比照庙宇的安置标准,给宗祠及神坛五百三十六坪的安置土地,负责人还要求分配的土地不能划归“宗教保存区”,应以住宅区认定。都市发展局对于有争议部分,将寻求民政局的协助,协调解决安置。

另外迁村户中的渔业、养殖户相关渔船及渔筏的补偿,市府迟未处理,居民希望市府从优补偿,大多数渔民要求舢舨、渔筏每艘以一百二十万元收购,并核发辅导转业金一百二十万元,也就是每艘船只予二百四十万元补偿费,都发局估计二百七十艘渔筏、船只要六亿元补偿金,市府不敢迳为允诺迁村居民,同意签报行政院裁示。

另外占据公有土地的的迁村户也加入争取补偿的行列,数百户占用公地户也表达长期居住在红毛港的委屈和不平,希望市府基于人道、平等原则,比照迁村补偿条件,给予迁村居民一个交代。

都发局对于这些棘手的提案已同意专案报院处理;至于仍有少数安置户因继承案、特殊因素、异议案,无法顺利于各项安置方案截止日前办理登记者,代理市长叶菊兰同意延后受理日期,让所有迁村户都得到最好的安置。

“红毛港自动搬迁补助费自动搬迁救济金及自动迁出奖励金发放基准”规定安置户向市府申请登记配套方案起三个月内向高雄港务局申请,因部分安置户可能无法配合期限内完成申办,叶菊兰已同意将期限改为向市府申请登记配套方案起六个月内向高雄港务局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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