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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盟:人行道不能走 身障者重伤事件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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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思嘎亚‧曦谷台北二十日电)中华民国残障联盟等九个民间团体今天邀受害人现身说法指出,人行道不平顺,坡道设计不良,地面材质使用不当,处处有障碍物或被商店、摊贩、路霸占用,造成行动不便者必须与车争道,险象环生,甚至重伤事件频传,残盟呼吁政府及大众“把人行道还给行人”。

中华民国残障联盟上午举办“把人行道还给行人”记者会,会中邀请到因为无法走人行道,导致受伤的案主现身说法,希望政府与社会大众重视行人安全议题。

中华民国脊髓损伤者联合会秘书长温吉祥说,四年前,行经台北县板桥市民生路与文化路口,因为人行道被机车及摊贩占用,他以电动轮椅行走慢车道,遭后方计程车撞上,轮椅翻覆,造成左肩关节脱臼、肱骨骨折及嘴唇破裂。

原本是左撇子的温吉祥,现在因为左手无法使力,只好改以右手做事,他无奈地说,因为不知道哪一天会再发生同样的事情,为求自保,只好在轮椅加装闪光警示灯。

因肢体障碍以电动轮椅代步的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副执行长林锦川也表示,去年三月行经台北忠孝桥时,因为桥面无斜坡道可上人行道,被迫与车争道,导致严重车祸,头部缝合数十针,住院三个月,由于脑部受伤严重,现在仍失去嗅觉。

台北市盲人福利协进会理事长吕鸿文指出,盲友被迫与车争道致伤的案例非常多,两年前,有一名盲友因为人行道被占,无法行走,只好走上慢车道,不料施工路面只有以软性布条警示,盲友的白手杖打不到,不幸掉入约五层楼深的卫生下水道,吸入过多污水,住院两周。

吕鸿文呼吁工程单位设置警示标志时,除了考量警示明眼人外,更要考量视障朋友的安全。

残盟秘书长谢东儒说,这次记者会是希望政府与民间能把人行道还给行人,而且是通用于全人可安全便利行走的人行道;并要求新建的人行道必须完全符合市区道路条例、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等建筑规范。

谢东儒建议,公部门相关业务的公务人员应定期参加无障碍环境相关法规的在职进修,定期检讨不合时宜的法规,避免不幸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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