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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国防委员会军购有共识 签署跨党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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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电)亲民党籍立法委员顾崇廉今天表示,一个多月前曾与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各党派代表,协商军购预算案,协商结论碍于默契不便透露。经查证,除台湾团结联盟党籍国防委员会立委何敏豪,原则同意尚未签字外,各党国防委员会委员均已签妥同意军购预算案的协议文件。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近来会晤立法院长王金平,磋商军购预算案事宜,会晤极力反对军购的无党籍立委李敖(台北市)。

顾崇廉(不分区)上午接受记者电话访问时指出,马英九动作频频,“政治意义超过实质利益”,早在一个多月前,国防委员会委员已就军购预算案展开协商,且他“也曾与执政党协调过”,碍于默契不能多说。

经记者查证,顾崇廉主导的亲民党军购小组,三月二十四日拟妥一份“就国防部提请三项军购的主张”文件,即分别向立法院国防委员会的朝野各党代表协商军购预算案,但尚未获得朝野各党团的认可。

文案具体内容如下:

国防部就三项军购案,于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几度公开讨论后,我等民进党(台联党、国民党、无盟)与亲民党国防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已充分了解其重要性,经协议后,做以下看法:

一、向美国购买先进武器装备,以增强防卫实力,保障民众安全,有其必要。民亲(国亲、台亲、无盟及亲民党)两党诚表支持,惟所购之武器,限用于防卫中华民国之生存发展,及百姓的安全福祉。

二、购买武器装备,应符合既定之“国防政策”、“建军政策”及国内军工业无法生产研制者为限。

三、购买武器装备应以年度预算分年编列,不以举债(特别预算)方式采购,并接受监督及采购过程透明化,杜绝浪费舞弊。

四、采购武器装备符合“有效吓阻,防卫固守”之战略目标,并能有效发挥功能。

五、三项重要军购中,以潜舰为唯一具有吓阻之战略武器,亦为我防卫之必须,惟迄今未有标的物,故难以律定取舍。国防部应于期限内(一年为限)积极规划可行方案,送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办理,所需先期作业费用,于本年度预算内容纳支应 。

六、P3-C反潜机为反潜防卫所必须,为顺应民意,拟同意于本(95)年度预算内追加后,分批进行采购改装,并提供国内军工业技术转移并案进行。

七、台湾需要整体防空体系,并非单指六座爱国者三型飞弹本身,而需由国防部作完整之规划讨论后,才能确定所需有效装备之选用。

八、以上各节属原则同意,俟呈报党团作成决议后,提送立法院国防委员会讨论。

民进党籍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汤火圣(南投县)、无党团结联盟党籍国防委员会委员颜清标(台中县)、国民党籍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帅化民(不分区)均签字同意,唯独何敏豪(台中市),对文件措辞有意见未签字。

何敏豪答复记者询问指出,原则上赞同这份军购预算案的协商文件内容,自己只是对文件的部分文字叙述有意见,要求顾崇廉重新打印后再签名。

何敏豪有意见的文字叙述包括:第一项中华民国之后应加注括弧台湾;第二项“及国内军工业无法生产研制者为限”建议删除;第三项“不以举债(特别预算)方式采购”,建议改为“国防预算应逐年调高至占GDP3%”;第七项主张修改为“台湾需要整体防空体系,国防部应作完整之规划讨论后,并确定未来二十年所需有效装备之选用。”

此外,帅化民也建议,第七项应修改为“台湾需要整体防空体系,并非单指六座爱国者三型飞弹本身,应包括被动防御地下化等,而需由国防部作完整之规划讨论后,才能确定所需有效装备之选用。”

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吕学樟表示,国防委员会虽已有初步共识,但亲民党将在下周二(二十五日)召开党团大会,听取军购小组报告与立院各党团协商结果,定调亲民党对军购预算案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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