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社会隐忧 近6成外籍看护工超时工作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台湾的外籍看护工人数(见图,资料照 )已达15万人,一项最新研究显示,外籍看护工半数经验不足、超时工作严重、薪资福利与劳力付出不成正比,学者呼吁,相关制度应修正、监测身心健康,否则沉重工作负荷,恐导致情绪障碍,引发老人受虐意外。

台湾国际医疗行动协会针对北、中、南5家中、大型医院及其合作的看护中心、养护机构,共481名本国籍与外国籍看护工进行访谈,进一步比较发现,外籍看护工工作条件较差、忧郁指数不低,且实际情况可能被低估。

该协会理事、阳明大学内科副教授杨振昌表示,近6成外籍看护工每日工作逾12小时,但薪资福利却未因此增加。

杨振昌表示,看护工的工作无所不包又耗费体力,除了工作负荷过重外,身体病痛也较明显,不管是头痛、头晕、月经异常比例,外籍均明显比本国籍为高。

他指出,外籍看护工因离乡背井、语言不通,又缺乏社会活动参与、不被社会接纳、很难结交朋友及生活习惯差异,生活适应常有困难。虽然年纪较轻(平均31岁、本国籍47岁 )、教育程度较高,但生活品质普遍较差、生理病痛较多。

此外,有近6成外籍看护工,无看护工作经验,近5成未受过训练,比例比本国籍超出甚多,恐成为工作不适应的导火线。

杨振昌建议相关单位,应积极保障外籍看护工工作权益、修正相关聘雇制度、设立需职前训练的招募门槛,同时除了每年做体检外,也应检查心理健康,必要时,介入辅导。

劳委会︰外籍工不适用劳基法 工时照契约执行

〔记者廖千莹/台北报导〕劳委会职训局外劳作业组副组长刘兴台说,外籍看护工并不适用劳基法,工作时数问题,只能照着外籍看护工当初签订的契约来走,至于外籍看护工来台工作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则需以就业服务法及相关子法来规范。

刘兴台说明,站在劳委会的立场,主要是辅导本国劳工就业,希望雇主以雇用本国籍看护工为主,除非本国籍看护工来源短缺,再进用外籍看护工。

外籍看护工入境前,必须附上专长证明,入境后,部分中介公司也会协助训练,劳委会没有外籍看护工的相关训练机制,“如果花钱训练外劳,不如训练本劳”。

在外籍看护工的健康方面,刘兴台说,外籍看护工入境前,在国外必须做健检,入境后3天内必须再做一次健检,主要是为了防疫,并没有提供心理检查。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