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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嫌疑大 羁押抗告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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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葛祐豪/高雄报导〕南回出轨案被告李泰安,不满被裁定羁押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昨日认为李泰安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的杀人罪,驳回抗告,检方最长能够羁押4个月。

专案小组昨天强调,未来除借提侦讯李泰安,也会尽力追查他涉案的直接物证,“让证据说话”,但希望媒体不要“擅自办案”,徒增专案小组困扰。

辩护律师吴汉成抗告书指出,屏检检察官日前声请羁押被告李泰安,已无急迫情形,屏院合议庭法官同意雄检检察官到庭协同陈述意见,于法不合。

又说,检方补提新证据,要求被告和辩护律师离庭,事后又未明释,让被告有答辩机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另检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泰安涉嫌重大,要求撤销原裁定,当庭放人。

检得请被告离席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法官认为,雄检侦办2个多月,对案情非常了解,出庭协同执行职务,实为发现真实所必须,并无不妥。又说,检察官陈述意见,如有事实足认为被告在场有湮灭、伪造证据或串证之虞,依法可以请被告和辩护律师离席。

裁定羁押 于法有据

此外,有多名秘密证人和目击证人指证李泰安并未与李双全搭火车,出轨后李泰安趁车厢照明熄灭而进入,加上陈氏死因的确是他杀,足以证明李氏兄弟共同杀害陈氏犯罪嫌疑重大,屏东地院裁定羁押李泰安于法有据。

雄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钟忠孝表示二审支持羁押李泰安,是对办案人员搜证的肯定。并说为确认列车出轨案高雄有无管辖权,检方昨天正式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已收到卷宗,将在今天分案。

抗告失败 父不服妻落泪

〔记者陈贤义/台东报导〕李泰安抗告被驳回,李父李聚宝昨日抨击检方“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李妻吴春芳则当场掩面痛哭,辩护律师吴汉成则吁请检方迅速侦结起诉。

南回案发后,始终保持沉默的李母,昨日首度开口替儿子喊冤,李母痛斥法官及检警太过“搞怪”、硬拗,并叮咛李泰安“能说的就说,不能说的就不要乱说”,绝不能因臣服于法官或检察官的威权而任意认罪。

昨日是李泰安被收押的第4天,李聚宝生活作息一如往常,但话越说越重,甚至挥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暗讽检察官预设立场羁押李泰安。

得知儿子抗告无效,李聚宝说,住家多次被搜索,检警该拿的都拿了,李泰安何来湮灭证据之虞?既然检方认为全案人证、物证齐全,就应迅速侦结起诉,交由法官依专业做出公平判决。

吴春芳则在得知时泪水夺眶而出,她说,她会勇敢地撑起这个家,等待李泰安归来,因为小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辩护律师吴汉成昨日下午也赴李家与李聚宝研商对策;吴汉成说,前次抗告庭检方提出新事证时,指出另有共犯未到案,担心李泰安串证,要求他与李泰安离庭。但究竟谁是共犯?共犯又在哪里?他与李泰安均无从得知,如何形成勾串。

押李 法官采信共犯证据

〔记者叶永骞/屏东报导〕屏东地方法院裁定李泰安收押书出炉,合议庭法官采信检方所提认定李泰安是涉嫌杀害陈氏红琛的共犯证据及秘密证人证词,裁定收押禁见。

裁定书内容指出,检方认为李泰安与李双全兄弟为诈领保险金,由李双全为配偶陈氏红琛先后向2家保险公司投保,加上信用卡刷卡,共投保7600万元,3月17日买了3张火车票,但李泰安却事先赶到南回铁路内狮段附近破坏铁轨,造成火车翻覆,为掩饰还唆使3名邻居、友人作伪证。合议庭认为,李泰安疑有和李双全共同杀害陈氏红琛之嫌。

在公共危险部分,李泰安自称从知本站上车,但所称坐的座位都是他人座位,乘客又没有人看过李泰安,更有证人指李泰安在火车出轨前,曾在附近向人打听轨道位置。

另,胞弟李双全所有的自小客车并曾停在事故现场附近,有证人X5、X1、X2目击,因而认为破坏铁轨并造成火车翻车,涉公共危险罪嫌疑重大。

在诈欺未遂部分,火车事故发生后陈氏红琛死亡,李双全、李泰安兄弟未及时处理后事,却急于向保险公司接洽理赔。

裁定书指出,因案情复杂,检方表明尚有共犯待查,合议庭审理后同意检方声请,裁定羁押李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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