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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车烙识别 犹如ETC弊案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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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七日电)为有效断赃,警政署推动“汽机车烙识别码新制”,但今天却有媒体认为全案“犹如 ETC 弊案翻版”。对此刑事局今天驳斥 此一说法,并强调对于汽机车零元件辨识码的加设技术,警方认定标准是“只需具备‘不易去除’且‘易于辨识’”两项防窃功能。

对于这项肃窃查赃机制的推动,刑事警察局侦查科今天表示,经济部在今年五月三十日起,多次召集交通部、内政部、相关公会及业者密集开会,历经六次会议研商,对于加设部位、针对新车执行、不限制加设技术、不限定实施地点,以及后续维修替换零件暂不实施等事项都已达成共识。

而经济部工业局在昨日召集会议中,参加业者大多为副总经理以上层级,部分代表未曾参加先前研商会议,才会误认这项政策有“限定单一加设技术”情形。

对于加设辨识码技术,警政署在会议中也主动提出“汽机车辨识码加设技术审查作业程式草案”,详细说明汽机车零元件辨识码加设技术,只需具备“不易去除”且“易于辨识”防窃功能。

侦查科解释,所谓“不易去除”功能即为排除蓄意强力破坏特殊情形,在车辆行车环境下,或一般性外力作用下,具有一定的抗灭性;至于“易于辨识”功能,也就是以肉眼可辨或以简单仪器可辨识为原则。只要符合防窃需要,不限定采用何种技术,且为顾及各车厂或进口商自主性与便利性,也不限定加设地点,只要在车辆领牌前加设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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